四川採取新措施禁止幹部及其家屬經商
2005.04.19 00:00 ET
中共四川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重申領導幹部及其家屬不準經辦企業牟利。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坪的報道。
據《四川日報》消息,中共四川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的聯合通知指出, 中共中央作出領導幹部及其配偶子女不準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的規定後,四川省仍有少數領導幹部及其配偶、幹部子女及其配偶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損害了政府形象,造成了不良影響。
通知重申,領導幹部一律不準個人或以他人名義獨資經商辦企業;不準與他人合資、合股、合作、合夥經商辦企業;不準私自以承包、租賃、受聘等方式經商辦企業;不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利益。領導幹部不準非法干預市場化配置資源工作;不準違規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不準從事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經營、國有資源和資產轉讓等市場經濟活動;不準利用職權和影響爲他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和條件。領導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的3年內,不得到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經營性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任職;不得從事,或代理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上海的經濟分析人士陳樂波認爲,中國政府官員和家屬經商,往往導致權力和國家資源的濫用,違背了公平競爭的原則。陳樂波說,(錄音)
通知要求,領導幹部要加強對配偶和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的教育和管理,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有關從業規定,不準放任、縱容他們利用領導幹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或從事可能影響領導幹部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領導幹部要將個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落實不準違規經商辦企業規定的情況,作爲個人重大事項向組織報告,並在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中說明,接受組織和幹部羣衆監督。
對此,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北京之春》主編胡平評論說,(錄音)
通知說, 對違反規定、又拒不糾正的在職領導幹部要辭去現任職務,或者責令其辭職,並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不在職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規定的非法所得予以沒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要將領導幹部落實以上規定的情況列爲幹部考察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
對此,胡平評論說, (錄音)
去年10月,深圳市有關部門曾下達文件,組織全市學生觀看由市委副書記李意珍的女兒李倩妮主演的電影《時差七小時》。此後,李意珍被指濫用職權。多家媒體披露,李意珍女兒擁有三家公司,七百多萬元人民幣的股份。而李意珍僅僅向公衆致歉,他在深圳官場的位置並未受到影響。
胡平認爲,這件事反映出,要求官員自己、及其家屬自糾自查違規行爲的措施是無效的。在中國,官員及其家屬違規經商的現象已經相當普遍。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坪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