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建華被判刑20年 香港輿論表示驚訝
2006.12.22 00:00 ET
北京社科院學者陸建華被判刑20年之後,香港輿論對此表示驚訝。許多評論認爲,大陸有關當局在量刑時的“內外有別”,在此案中再次體現。 以下是自由亞洲電臺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
中國社會科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陸建華,日前被北京當局指控將四份涉及絕密級情報的文章,交給程翔,間諜罪名成立,被判監二十年之後,香港輿論爲之譁然,因爲程、陸兩人同案,而且都是牽涉四篇「絕密情報」,但程翔被判5年,兩人刑期相差四倍。亞洲時報的文章說,廣東史上最嚴重的挪用公款案,涉案的東莞市塘廈鎮鎮長李爲民,挪用一億一千二百萬公款,去澳門賭輸了九千幾萬,都只是被判監二十年。顯然,對陸建華的判刑太重了。熟悉大陸國情的香港時事坪論員劉銳紹向本臺表示:“過去也曾發生梁惠敏事件,也是在採訪過程中將一些東西寫出來,結果簽署一些東西就出來了,但國內的朋友就判很重;席揚事件同樣出現這樣的情況。類似這樣的情況很可能就是跟政治掛勾,而不是由法律的觀點去考量了。如此下去,大家對中國法制更沒有信心。”
香港城市大學進修學院首席講師宋立功向本臺表示:“程翔因爲和香港左派這些愛國人士關係較密切,打了程翔,爭取香港左派人士的支持的鞏固是不利的。”同樣是間諜罪,陸建華被判囚20 年,程翔的妻子劉敏儀對判刑表示震驚,認爲這是懲罰了一個對國家有貢獻的人,她說,陸建華爲國家對臺、對港政策提出建議,主張採取比較寬鬆的措施,其實近年北京中央邀請臺灣的連戰宋楚瑜訪問內地,北京當局接觸香港民主派等等,都是陸建華的功勞。
香港時事評論員李怡星期四在蘋果日報的專欄中說,陸建華案,程翔案,並非孤立的事件。它與香港的董下曾上有關,也與中央的江退胡進有關。正如陳良宇案,也不是孤立事件,它同十七大的權力佈局有關,同黃菊、賈慶林等人的去留有關。都是權力較勁、權力交換。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