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星期一通过了《网络安全法》


2016.11.07 16:14 ET
as-hacking-attacks-reach.jpg 黑客组织实施网络攻击、窃密活动(AFP)

中国全国人大星期一通过了《网络安全法》,明年6月生效。该法案明确规定“网络实名制”,要求用户个人信息和数据应当在中国境内存储,网络运营者应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网络通信管制”,引发舆论关注和批评。

据上海澎湃新闻网11月7日报道,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当天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法案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法案要求,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根据该法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法案还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美国商会等46个各国商业团体今年8月曾致信中国总理李克强,呼吁中国修改《网络安全法》草案中的一些规定。据美联社的报道,这些商业团体认为,中共当局的安全审查会削弱数据的安全性,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制造贸易壁垒。路透社11月7日报道说,美国在华商会主席吉莫曼(James Zimmerman)认为,中国新推出的《网络安全法》其中一些规定模糊不清,可以任由管理者解释。美国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中国项目主任苏菲.里查森认为,《网络安全法》会进一步限制网络言论自由。

对于中国新推出的《网络安全法》,现在美国纽约的项小吉律师评论说:

“网络安全问题在各国都引起了高度的重视。但是中国的《网络安全法》,从过去的经验来看,主要是为了维稳,为了政权的统治。”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与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网络安全法》还规定,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广东居民李先生对此评论说:
“俗话说‘谣言止于透明’。如果你把网断了,不仅得不到真相,连可能得到真相的手段、渠道也没有了,人就会更加恐慌。”

中国新推出的《网络安全法》还规定,境外个人或者组织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对该个人或者组织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记者:林坪  编辑: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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