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共同发声 敦促中国释放黄琦


2019.08.01 17:31 ET
cl81.jpg 2017年7月27日,黄琦在看守所7个月后首次见到律师。(资料图片/RFA)

中国知名维权人士、“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遭当局重判十二年有期徒刑后,美国、法囯、德国和欧盟共同表达关切,并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无罪释放黄琦。

中国维权人士黄琦7月29日被法院重判有期徒刑12年,美国国务院8月1日发表声明说,美国对网络人权活动家黄琦遭判刑12年监禁的情况深表关注;欧盟以及法囯和德国外交部也都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以人道主义理由释放黄琦。

 

 

四川维权人士黄琦在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2000年被逮捕,中国当局后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他5年徒刑;2008年汶川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并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校舍工程,再度被抓,当局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他3年徒刑。

2016年4月6日“六四天网“发布消息说,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已下令指示绵阳警方“收拾黄琦”。四川警方因此指控黄琦洩露机密,于11月28日将他逮捕。在监禁3年后,绵阳市中级法院在7月29日一审判处黄琦有期徒刑12年,罪名包括“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以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中国记者黄琦被重判12年,法、德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关注,并强调:“黄琦是因他唯一的记者活动及捍卫言论自由被捕并被判刑,而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保障,并载入《世界人权宣言》的。”

美国国务院也表示,黄琦透过“六四天网”揭露中国腐败与侵犯人权行为的勇气,让他多次获得无国界记者组织(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的奖项。

欧盟对外事务部(EEAS)在声明中表示,联合国任意拘押问题工作小组在2018年4月曾经指出,剥夺黄琦的人身自由属于任意拘押,已经违反《世界人权宣言》。

欧盟指责中国政府没有尊重其《刑事诉讼法》规定以及国际法义务中,有关被告所享有的权利,不仅被告没能获得公平审讯,不能正式答辩和接触自己选择的律师、家人,所委派的律师也不得出席审讯。

欧盟对外事务部因此呼吁中国遵守国际法义务,尊重中国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

资料图片:2019年1月29日,香港中联办外,香港民运人士持有一张标语牌,上面写着“维权无罪 释放黄琦”。(法新社)
资料图片:2019年1月29日,香港中联办外,香港民运人士持有一张标语牌,上面写着“维权无罪 释放黄琦”。(法新社)

美国国务院也指出,黄琦遭监禁凸显中国持续打压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因此,美国敦促中国政府,坚守有关保障公平审判以及法治的国际承诺。

美国还呼吁中国立即释放黄琦,让他尽快和家人联系,获得医疗和法律协助,并停止不当限制黄琦家人和协助他的人的行动自由。

法、德联合发表的这份声明也呼吁释放黄琦:“鉴于黄琦目前的健康状况,我们呼吁中国当局立即以人道主义理由释放他,并停止针对其家人任意的警察措施,包括目前被软禁的85岁母亲。”

欧盟也促请中国立即释放黄琦,以及其他被扣押或遭定罪的维权人士,包括于文生、王全璋、秦永敏、高智晟,伊力哈木·土赫提、塔西甫拉提·特依拜、扎西文色、李昱函、吴淦和刘飞跃等。

记者:蔡凌    责编:何平    网编: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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