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教師? 河南大學生被關精神病院


2018.10.16 11:10 ET
t01d953cca44cd2a753.jpg 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Public Domain)

河南洛陽一名大學生三3年前被校方強行送往精神病院,接受了長達四個多月的治療。該學生出院後聲稱,自己是由於得罪學校教師而遭到報復,決定控告學校和精神病院。

事件的主角化名劉剛,4年前入讀洛陽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2015年7月,劉剛的母親接到校方通知,指劉剛出現精神病症狀,指示劉媽媽聯繫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

中心醫護人員到場後,未經在場家屬同意就聽從學校老師陳貫安指示,把當年27歲的劉剛強行送到精神病院。當時校方要求家屬爲劉剛簽署住院同意書,強調如果不住院,可能影響就讀資格。

劉剛事後回憶,入院第一天就被關進“重度病房”,被院方強行灌藥,並受到電擊和毆打等對待。他聲稱自己曾要求報警,卻遭到醫生恐嚇。後來在精神病院住了超過4個月,直到同年11月底,院方纔開具出院證明,讓劉剛離開。

出院後,劉剛到河南一家大學的附屬醫院接受檢查,得出的結論是他根本沒有精神病。

劉剛認爲自己被當成精神病人與他得罪老師有關。而事實上,最初指示醫護人員把劉剛帶走的,就是這位陳貫安老師。事後劉剛多次到學校,精神病院,甚至教育部門投訴。據瞭解,涉事的老師曾表示,願意付出1萬元作爲賠償,但劉剛堅持提出訴訟。

 

律師:校方無權送學生進精神病院

中國律師後俱樂部發起人覃永沛表示,劉剛作爲成年人,按照法律,學校和醫院都必須尊重其個人意願。

覃永沛:“學校沒有權利把一個人送進精神病院,因爲他已經成年了嘛,只有他父母纔有權把他送進精神病院。“

他相信事件可能另有內情。

覃永沛:“這學院就是濫用權力。這事情按我來說,索償100萬都不爲過,100多天的精神病,這個名譽損失非常糟糕,不是用錢可以衡量的。這老師背後可能有公安機關支持。”

本臺嘗試致電洛陽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但對方把電話掛斷。

曾經是精神科醫生的家庭教會負責人徐永海表示,這起事件有望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本身就是進步。

徐永海:“以前如果精神病人有病了,家屬和單位就可以把你送到醫院。我覺得對錯不重要,重要的是病人有自己的權力了。現在允許告狀,有這個機制,從這點來說就是一個進步。如果法院能受理那就是更大的進步。”

中國大陸從2013年起實施精神衛生法,禁止強制病人進行精神病檢查,但是近年仍然不斷傳出,有異議人士以及訪民被公安強行送到精神病院。

特約記者:高鋒  責編:胡力漢、嘉遠  網編: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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