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酒案”羅富譽被判緩刑獲釋


2019.04.03 15:45 ET
20160618024428887-0618.jpg 羅富譽2016年因爲在酒瓶上貼上諧音“銘記八九六四“的商標而被捕。(推特圖片)

成都“六四酒案”的審訊進入第3天。法院4月3日裁定,被告之一羅富譽“尋釁滋事”罪成,判囚三年,緩刑四年,扣減關押時間後同日獲釋。最後一名被告陳兵週四也會有裁決。

羅富譽的庭審只進行了約一小時。成都市中級法院裁定他“尋釁滋事”罪成,判囚三年,緩刑四年。

本臺記者週三下午致電他的妻子高燕。

高燕:“現在正在告訴我取保的一些東西(手續),弄完了就可以接他回家了。”

記者:“您對於羅富譽的判刑是否滿意呢?”

高燕:“不太滿意。”

記者其後嘗試再接觸高燕,電話已無人接聽。家屬在社交媒體形容,庭審過程當中,法官、官派律師和檢察官只是在走程序,就好像念臺詞一樣,

除了羅富譽之外,同案2名被告符海陸和張雋勇早前已判囚3年,並分別緩刑5年和4年。據瞭解,3人在緩刑期間會有10天取保期,期間不允許和外界接觸。

一直關注案件的成都公民張雲忠估計,當局可能認爲判緩刑已經可以達到目的。

張雲忠:“意思就是把你放出來以後還要限制你出城。每週要彙報一次思想工作。有些東西你根本不敢去做,網上也不準發帖,他要重新收監就重新收監。因爲涉及到敏感事件,就以尋釁滋事定刑,不會說六四這些事情。”

外界預料,最後一名被告陳兵週四也會判緩刑。不過,張雲忠認爲,目前言之尚早。

張雲忠:“陳兵估計比較複雜。陳兵是過了一段時間才抓,在成都雙流機場被控制,估計(判刑)不太一樣。按其他朋友的分析,估計不是太理想吧。”

陳兵開審前夕,他的姐姐被懷疑受到來自官方的壓力,因呼吸困難送進醫院。

張雲忠:“他姐姐陳佳紅說要到成都來旁聽,國保就說要尾隨一起來,說要控制她。她聽到這個消息突然就暈倒了,要送到醫院搶救。”

陳兵和符海陸、張雋勇及羅富譽2016年因爲在酒瓶上貼上諧音“銘記八九六四“的商標而被捕,其後案件拖延至本週一,在成都市中級法院分四天審訊。

記者:高鋒  責編:胡力漢、安克  網編: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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