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窩案 四川遂寧環保局32名官員涉賄
2019.04.17 12:55 ET
中共領導人習近平上臺後高調反腐,但公之於衆的官場腐敗案情卻日趨氾濫。在近日,四川一起自稱“清水衙門”的環保部門集體受賄案中,連帶行政和黨組成員竟有多達32名官員涉案。
大陸多家媒體本週三報道,2017年12月,遂寧市紀委對遂寧市環保局啓動審查調查工作。結果,遂寧市環保局幹部32人被查處。其中,縣級幹部6人、科級及以下幹部4人,包括市環境監測站站長張凱、總工程師付小斌、副局長鄒凱、副局長沈劍飛、黨組成員楊永生、原局長黨組書記梁仲勳、監測站原副站長、監測站原辦公室主任、信息中心原幹部、環科所原所長等,共收繳違規違紀違法所得632萬元。
報道還公佈了嫌疑人主動坦白,並表示認罪的視頻。
遂寧作爲一個地級市,卻出現集體受賄的腐敗現象。熟悉環保部門貪腐內幕的黃先生本週三對自由亞洲電臺披露中國環保領域的黑幕。他說,環保局利用環評監測、驗收等手段,從中收受企業賄賂:
“環境監測站是給各個企業做一些環境監測,還有企業需要做環評報告。他們就可以向企業收費,多一點少一點都可以。要是說到貪污,他們就把環境監測費,比如文章中提到的幾百萬元,甚至有的地方是上千萬元,幾千萬,他們就把它私自分掉了。”
黃先生說,環保部門大大小小的官員通過收費不入賬的方式,私分這些錢:
“他們這個錢不走地方財政,他們就私下把這些錢分掉。還有就是,環保局下屬有環評公司,就是專門爲企業做環境評估報告的。給一個地方企業做環評必須要在環境評估報告上簽字,評估合格這個企業纔可得到資質。這樣的話,他們就可向企業收取很多錢,揣到自己腰包裏面。”
報道指,副局長沈劍飛、張凱等人長期在遂寧市環保局工作。2016年調整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時,沈劍飛、付小斌爭相分管環評科,利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一是,在環評批覆、驗收中,大肆收受企業賄賂,收取環評中介機構的好處;二是,在專項資金分配中,利用權力爲企業謀利隨意分配資金,收受企業賄賂;三是,私定收費標準,收受企業好處後工作走過場;四是,在設備採購中雁過拔毛,內外勾結,圍標串標,大肆受賄;五是,利用職權插手企業工程建設,從中收受賄賂。
環保部門貪腐是否跟近日化工廠事故有關?
黃先生還說,環保局官員隱瞞企業安全隱患往往會導致污染事故,甚至爆炸事故:
“環保局借環保督察和巡視的機會製造一些麻煩,說這個企業這個不合格,那個不合格。企業爲了生產,就給環保局的人員,局長、副局長、科長送錢,從幾千元到幾十萬都有。有的環保局幹部爲企業隱瞞包括污染情況,企業就給他們一部分費用,有很多這樣的情況,最近發生的一些化工廠爆炸的情況。”
成都維權人士陳雲飛對本臺說,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腐敗案件只會愈來愈多:
“是制度原因造成的,這麼多人貪污腐敗,大官大貪小官小貪,制度選擇的人只對上級負責。雖然(環保局)是清水衙門,但是他們也有錢,如果不貪就要上繳,所以他們自己先用,喫了再說。”
中國輿論監督網站負責人李新德對本臺說:
“很早以前環保局可以說是一個清水衙門,但是不斷髮展到今天,國家對環保愈來愈重視了,這個部門可不是清水衙門了。它掌握着很多污染企業的生死大權,有一些環保部門就利用職權,喫、拿、卡、要,對污染企業進行包庇。治理環境污染根本就搞不好。”
中國環保部門腐敗案件頻發的一個重要背景是,近期環保部門的地位得到重大提升,在審批、執法等環節獲得了更多權力,對某些事項甚至有一票否決權。當局對污染企業的處罰金,高低之間相差數倍或10多倍。在權力失去制衡下,貪腐和環境污染現象也就難以真正遏制。
記者:喬龍 責編:胡力漢、何平 網編: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