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调宣传“宪法日” 民众怨权比法大


2018.12.04 10:45 ET
ql2124.jpg 四川广安公民李际锋“宪法日”在家乡呼吁依法治国。(当事人提供/记者乔龙)

12月4日是中国每年一度的宪法日。官方媒体高调报道各地进行普法活动,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也强调宪法的重要性。人民网发表社评,指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然而,底层民众则抱怨权力大于宪法,政府普遍有法不依,甚至认为,中国的宪法就是个摆设。

12月4日是中国人大制定的“宪法日”。新华社当天报道,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等。

当天,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举行“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座谈会。新华社报道,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在北京、江苏、安徽、福建等地均有官方主办的相关宣传活动。四川广安居民李际锋当天对自由亚洲电台说:“今天是宪法宣传日。今天我在广安市市政广场宣传宪法,今天除了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宣传宪法外,广安市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等均无人宣传宪法。广安市政府和广安的司法机关,他们均不按宪法行政。”

在北京的一批湖北访民,当天到最高法院请愿,要求依法行政,维护宪法的权威。维权人士张人强对本台说,中国权大于法的情况非常严重:“今天是国家宪法日。我们今天特意在北京,到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部门,但是今天我们全部人过来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人搭理我们。我们跑进去安检把我们拉出来,不让我们进入法院里面。我不知道最高法院开着门起什么作用。”

武汉多位访民此次到北京,打算向最高法院举报地方法官涉嫌腐败,但被禁止进入法院。

人民网周二发表评论称,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拉近人民群众与“根本大法”之间的距离,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人民权利,同时使宪法实施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尤其应当带头学好宪法、遵守宪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访民: 宪法只是摆设,不保护老百姓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对本台表示,过去多年,不少访民每逢宪法日,都会去中央电视台大门外表达诉求,但最近人少了很多:“说咱们国家有宪法,但是公民还是没有受到法律保护。我觉得这个宪法日有没有都两可。”

沈阳居民周女士说,中国不少官员以权谋私,法律对他们无约束力。但对于老百姓而言,宪法却是一种镇压工具:“中国的宪法就是一个摆设,根本的就不保护老百姓,如保护老百姓能有这么多冤假错案吗,中国是党大于一切法律,党就是宪法,什么都要听党指挥。依法治国,这个那个,都是说给老百姓听的,忽悠人的。”

2014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记者乔龙 责编胡力汉/嘉远 网编: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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