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权律师呼吁撤销违宪的《律所管理办法》


2016.09.27 11:02 ET
m0719-xl3p.jpg 周世锋案辩护人杨金柱律师。(Public Domain)

中国司法部近期公布修订后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引发巨大争议。中国人权律师陈光武、韩国权、杨金柱等人日前发起联署倡议,批评该《办法》违反中国宪法,要求撤销。

中国司法部近日修订发布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引起了律师界的普遍恶评和抵制。日前,陈光武、韩国权、杨金柱三位中国“50后”法律工作者,倡议和呼吁中国执业律师采取公车上书的形式,联名发表致中共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治局的公开信,要求中国司法部撤销律所管理《办法》。倡议发出后得到广泛支持,公开信将在9月28日征集联署签名。

参与联署的“50”后律师张重实接受本台采访时称,“50后”律师联合起来抗议是破釜沉舟的表现:
“这些人已经没有什么顾忌了,年轻的那些律师还有很多事情要做。50后就像六四的时候赵紫阳去跟那些学生对话,他说我们老了反正无所谓了,当局就是为了阻止维权律师的活动,我认为这些都是律师应有的权利。”

张重实还表示,预计当局不会有任何回应,但是有责任发出律师们的怒吼:
“按照我们原先的经验,应该没有什么回应,他们也不会理睬。我们只不过是表明我们的一些态度而已,也不可能抱希望,但是总要有人发出一些声音。”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所谓的“放任、纵容”本所律师实施“对案件进行误导性宣传和评论”、“以联署或公开信方式制造舆论压力”等六类行为。违者将遭受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反对者纷纷指责当局违反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认为新规定只能成为官方选择性打压维权律师的依据。对此,维权律师程海表示,新《办法》的出台是中国法治倒退的表现,司法部制定新规的官员是彻头彻尾的法盲。律师辩护权遭到侵害,却立法不准律师发声:
“长期以来各种法律已经确认了律师的辩护权,问题在于不能保障辩护权。比如说会见,就不给会见,以种种理由。比如说天津的709案件就是这样,主要来源就是709案件。我们律师在侦查阶段介绍案情,他们也不介绍,检查院也是阅卷开庭方面限制发言,安检等等。因为律师本身是社会法律的监督者,挑出他们在办案中违法的东西,以便纠正这些错误、减少冤假错案,增加对他们的震慑力,特别是中国现在的法治环境下面。所以很多律师都是强烈要求,几乎每周都有律师被侵权,辩护权受到侵害。”

有网民在评论中指出:为什么会那么害怕?急于堵住律师的嘴呢?有黑暗力量阻碍司法的进程,害怕自己被抓;司法公正,何惧各种言论?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石山、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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