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苏昌兰申请取保遭拒


2016.09.05 11:35 ET
m0122-ql2p1 图片: 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左)及其丈夫陈德权。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天理锐评)

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被羁押至今已近两年,法院开庭后却对案件迟迟不予宣判。她的代理律师近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法院拒绝,但法院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今年8月,苏昌兰被最高法院第二次批准,延长3个月审限到今年11月。

苏昌兰的代理律师刘晓原9月3日在推特上发布消息说,收到了佛山中院寄出的《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通知书中称:经审查认为,苏昌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刘晓原表示,这是他第二次向佛山中院为苏昌兰申请取保候审,第一次提出申请时,佛山中院没有作出任何决定。

刘晓原律师9月5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法院称苏昌兰“不符合取保条件”,却没有说明具体原因,而苏昌兰身体欠佳,且案件已拖延许久,理应变更强制措施:

“我认为是符合(取保候审),因为她身体一直有病,加上这个案件不停延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要考虑变更强制措施,这也有利于她身体的康复。在里面虽然他们说,原来我去会见的时候她也提到,他们会让她去检查身体,但毕竟条件限制。但是法院也没有具体说明,就说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取保候审条件有很多条,他也不引用哪一条。”

今年4月21日,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苏昌兰一案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当天,多名前往法院围观的公民被警察带走,有广州律师申请旁听也被当地警方及司法局警告,禁止其前往佛山。

刘晓原表示,一个政治案件两次延长审限是十分罕见的,而苏昌兰案当局迟迟不宣判,或是法院内部对如何量刑存有异议,也可能是需要报由更高级别的司法部门进行决断,

“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从我的猜测,一个案件迟迟判不下来,肯定是内部对这个案件是否有罪有争议;或者主要证据方面有争议。”

原为小学教师的苏昌兰,因参与土地维权而失去工作,多年来一直参与社会维权活动。2014年10月,她因声援香港占中先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传唤,后被以“煽颠罪”逮捕。该案受到外界广泛关注,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多次呼吁中国立即释放苏昌兰,而不是因为她和平行使言论自由权而打压她。

苏昌兰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吴魁明曾于上月会见当事人。吴魁明9月5日向本台表示,被羁押了近两年,苏昌兰本人难免会产生担忧的情绪,她的身体状况也没有好转:

“时间长了,她肯定也比较担忧,当然我们也尽量安慰她。但是担忧肯定是免不了的,尤其又是个女性,身体又有病。原来的病一直有,也没什么好转,里面有些药给她吃,但是作用并不大。里面的医疗条件就那样。”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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