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司法廳決定吊銷隋牧青律師執業證


2018.01.23 16:10 ET
廣州著名維權律師隋牧青。(public domain) 廣州著名維權律師隋牧青。(public domain)

廣東省司法廳近日突然決定對維權律師隋牧青作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處罰。隋牧青1月23日表示,司法廳列出的理由毫無道理,實際上是對他代理人權案件的打擊報復。有律師認爲,當局自709案後改變了對律師的打壓手段,相信未來會有更多律師被吊銷律師證。

廣東維權律師隋牧青1月23日發佈消息說:“廣東省司法廳突然對我作出吊銷執業證的處罰決定”。

根據省司法廳1月22日發出的《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隋牧青被指在2014年4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審理丁家喜、李蔚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案時,擾亂法庭秩序;以及2017年1月13日在四川省新津縣看守所會見陳雲飛期間拍照。“違法情節嚴重”,擬對其作出吊銷律師執業證的處罰。

隋牧青律師當天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收到告知書十分意外,而司法廳所指的“違法事實”毫無道理,本質是對他多年來代理人權案件進行打擊報復:

“丁家喜案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爲我退庭,事實上這個事情我並沒有什麼責任,現在還是要作爲一個處罰的理由,那就是在找理由。至於陳雲飛的那個事情就更荒唐了,我當時是被(新津縣)看守所非法拘禁,當時我是有拍照,但是我的拍照是完全合法的。而且(吊銷律師證)作爲對於執業律師最嚴厲的處罰,他應該先勸誡、警告,這種毫無徵兆的突然發出,至少是相當不適當的。這還是對我多年來做人權案件的報復,總的一個清算。”

隋牧青說,他會在三日內申請聽證,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本臺記者23日嘗試撥打告知書上所留的行政機關聯繫人的電話,但無人接聽。

多名律師及公民也對廣東省司法廳的行爲表示憤怒和抗議。張磊律師發文說:隋律師在辦理人權案件中無懼的勇氣、不棄的耐心、堅定的理念,實爲我輩之楷模。今廣東省司法廳翻出兩件陳年舊事欲對隋律師施以惡罰,只不過是對隋律師的欲加之罪而已,實則是對隋律師卓越的人權案件代理工作的恐懼。

近期已有餘文生、祝聖武等數名律師被吊銷律師證,吳有水律師也因“在網上發表對中國共產黨和政府的負面評價、損害律師職業形象”被杭州市司法局作出停止執業九個月的行政處罰。

北京律師藺其磊向本臺表示,當局自709案後改變了對律師的打壓手段,相信還會有更多人權律師被吊銷律師證:

“官方對人權律師的打壓從原先的刑事手段轉變成司法局、或者律師協會,利用這種行業處理的手段,把這些人權律師的證吊銷。現在我想絕對他們要在各省形成一個態勢,對一些活躍的人權律師進行吊照或者處分。”

藺其磊說,無論是過去的刑事手段還是現在行業懲罰手段,對於律師界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都是一樣的。

(特約記者:揚帆/ 責編:石山/寇天力 網編: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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