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新疆执行死刑 但不会终结暴力


2014.06.17 16:14 ET
20140616031035717.jpg 图片:新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对天安门广场金水桥恐怖袭击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三人被判处死刑。(视频截图)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院日前判处3名涉嫌参与天安门自杀式汽车冲击案的被告死刑。官媒还报道,同一天,新疆当局对另外13名囚犯执行了死刑。有专家指出,中国当局的这种“杀一儆百”政策不仅不是反恐的有效方式,还有可能激发更多恐暴事件。

法新社6月17日发自北京的报道说,中国当局一天内对13名新疆恐暴嫌犯执行了死刑,试图靠处决方式结束暴力。

报道说,6月16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还宣布,判处3名涉嫌参与去年10月“冲撞天安门金水桥自杀案”的同案犯死刑之后,中国官媒又宣布,新疆“涉暴恐”7个案件的13名被告被执行了死刑 。

但有专家认为,这种镇压方式有可能更加激化暴力行动。报道说,连续数月来,在新疆,活跃分子的暴力活动向区外扩散,中国当局近几天对好涉嫌恐暴的维吾尔囚犯执行死刑,是要证明镇压反叛分子毫不手软的决心。在一个由中共直接操控的司法系统中,这些宣判和执行死刑都在同一天发生绝非偶然。

旅美人权活动人士刘青就此表示,中共的这种大批处决的严打做法是预料之中的:

“中共从来都是靠暴力来维持政权的,这次它一天之内把13人处死,同时还将另3人判处死刑,并不是出乎意外的事。王震当时到新疆后就大开杀戒,几十年后人们就此仍怀有恐暴心理。”

法新社的报道援引大赦国际的中国问题专家阿奴-库勒塔拉提(Anu Kultalahti) 的话说,这些镇压根本不会达到中共维持社会“维稳”的目的。如果这些判决缺乏司法公正,就更不可能起到维稳的作用。香港城市大学教授苏利亚-德瓦(Surya Deva)也认为,其实,死刑并没有震慑的效果,不可能吓退潜在的恐怖分子。此外,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政治学专家Shan Wei也指出,“严打”在新疆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网上查找就会看到,严打运动在新疆年复一年都有。只不过现在的趋势是,来自新疆的暴力越发呈现出恐怖主义倾向。他说,在去年天安门金水桥汽车冲撞袭击案之前,新疆暴力袭击的对象大多是政府办公楼和警察局,而近来的一系列恐暴袭击案却显示,平民百姓日趋成为暴力袭击的对象。

刘青先生还指出,中共在新疆的严打和大批处决可能会起到一时的效果,但也会进一步加深维族人对中共的怨恨:

“中共只靠暴力来应对民族问题的做法,只能会激化矛盾。我想在中共统治下,新疆问题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只有到中国成为民主国家时,当地人才会有表达真正意愿的可能性。”

中国官方新华社日前报道,经中国最高法院核准,新疆阿克苏、吐鲁番、和田三地的中级人民法院6月16日依法对犯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製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盗窃罪的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等7案13名罪犯执行了死刑。在这7起案件中,13名罪犯分别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策划并实施暴力恐怖袭击,残忍杀害民警、干部及无辜群众,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伤害,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报道说,因恐怖主义的威胁,乌鲁木齐的早晚市全部关闭。

(记者:希望; 责编: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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