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國的陪審員制度新意何在?


2004.12.21 00:00 ET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最近聯合發佈《關於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覈工作的實施意見》,規範人民陪審員制度。這項實施意見規定,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才有資格成爲陪審員,而且必須經過培訓,尤其要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這一道德標準。此外在陪審員行使職責過程中,法官不能影響陪審員。陪審員任期5年,明年5月1號新的陪審員開始上崗。陪審員制度在中國並不是一件新鮮事。現在這些新規定與以往有何不同?這一制度對中國的司法改革又有什麼意義?本臺記者申華邀請中國在北京開業的律師浦志強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虞平就此發表他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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