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认为土地承包制是干部腐败的重要诱因(图)

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的《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报告认为,中国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是农村干部腐败的重要诱因。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0:00 / 0:00

据官方媒体报道,《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由著名农村问题专家党国英等人撰写完成。

旅美学者谢选骏说,党国英是在农村问题研究界有影响的人物:

“党国英名气很大,在国内影响很大,他好像也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比较自由派的。”

加拿大拉瓦尔大学教授苏展表示,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被遗忘了,这是土地腐败得以滋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说,一些地方干部形成利益集团,而广大农民沦为弱势群体:

“长时间,改革这三十年,农村这一块被遗忘了,任其发展。所以,在农村里面不要说法制建设,健全的组织建设其实都是特别特别成问题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就是当地有权的人以权谋利,农民绝对是中国的弱势群体。解决的方案,一方面中央政府得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投资和注意的力度。每年第一个中央的红头文件都是关于农民的问题。这反映了中央政府在这方面有一定的重视。但是另一方面,在制度建设方面,在法制建设方面,现在应该提到议事日程。现在中国老是说,我的选举是阶层的,在农村好像也是基层选举,但这里面的腐败已经不是一般的腐败。在这个意义上讲,怎么能通过法制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真正能够把中国这一大块儿、也就是中国农村这一块,纳入到现代化或法制的轨道?现在改革这么多年,我觉得有一个问题,形成了一个利益集团,就是这些人之间是互相照顾的:有权的人,只要你听我的话,你抬我的轿,你给我互利,就行。这种利益集团存在,这个问题解决不了。”

苏展表示,要使农村干部奉公守法, 必须有它律和自律:

“实际上,西方的民主运行得相对比较好,他有两个方面:他律和自律。什么叫他律?一方面有法律,不但要有法律,还要有执法的力度和有效性。在中国,他律是不够健全的。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他律是什么呢?就是舆论监督。光有他律还不行,还要有自律。任何一个体制光靠法律,人没有起码的德,光靠外面法律强加,肯定也不行。你总是会有机会钻空子的。自律就是人的最起码的道德。”

学者谢选骏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这就为干部的腐败开了方便之门:

“如果承包大权不是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而是以政策,一个农村领导干部就可以随便加以改变的方式在那里执行的话,那他权力很大。他就可以把这个承包权取消了,把土地使用权就卖给开发商就完了,他就拿回扣。回扣等于就是转让费。等于他把转让费分成两部分,名义上的转让费给村民一点,实际上大部分落入自己的腰包。”

谢选骏表示,前苏联和东欧解决土地问题的经验可供中国参考:

“东欧和苏联是怎么做的,中国可以参考他们的经验。他们跟中国的路子相反。怎么个做法呢?他们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废除土地的国有化,在1990年通过了一个《所有制法》和《土地法》,90年2月通过的《土地法》,3月通过《所有制法》,12月通过的《苏联宪法》。这是在瓦解前夕,都不再强调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允许公民终身占有和继承土地。就是说比现在的中国都走得远得多。但是,它不准买卖、赠送和典押。现在中国走的是另外一条道路,实际上允许你买卖、赠送和典押,但是他不准你终身占有和继承。他们是先正名了,中国是先不正名,就是你可以搞,把毛的那套全都废掉,然后自己另搞一套,还打着毛的旗号在那里搞。”

苏展说,他个人赞成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是一个趋势,但是需要一个长过程:

“就我个人讲,我赞成。但问题是:在中国目前的政体下实施起来,我想中国共产党会非常有困难。应该承认这个问题。如果在农村里土地都变成私有化了,那么,这可能对一党执政所带来的挑战更大。尤其是中国是一个转型国家,需要长时间发展和转型的过程,我觉得农村土地将来慢慢慢慢归到农民,这是一个长期的趋势。但是,这个过程要很长很长的。因为这里面肯定要涉及到一个政治问题。这个政治问题就不是海外华人或国内学者怎么想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的《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挑战,这些挑战包括村民委员会与党组织的关系这个“困扰乡村治理的难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