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維權人士單利華遭城管粗暴對待(上、下)
2018.06.06
維權人士遭城管以執法爲由粗暴對待,憤而向官方提出抗議。
2018年5月29日,居住在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和諧怡園佳苑小區的維權人士單利華女士,在正常做生意的時候,遭到城管暴力執法。
據單利華披露,上午九點二十左右,她正在中介店裏整理客戶信息,門口突然來了一羣穿着藍色制服不明身份人員,其中一個年輕人一邊說廣告牌不能放在外面一邊直接把貼有房源信息的紅色廣告牌拿進了店內。單利華叫對方提供廣告牌不能放在店門外的法律依據,要求對方提供現場執法證件、工作證件,要求其出具沒收清單、全程錄像,文明規範執法。此男子不容分說將廣告牌摺疊起來拿走,在單利華打算保護自己合法財產時,七、八個年輕力壯的年輕人對單利華一個弱女子實施拖、拉、拽,並將她按倒在小區門口的石球上,其中一人騎上電瓶車搶走廣告牌後逃之夭夭。
單利華隨後報警,在做筆錄的過程中,單利華向民警提供了搶劫視頻和搶劫者照片,並申請證據保全,要求他們及時調取東西隔壁兩家店的店外監控視頻,依法立案,嚴懲犯罪分子。民警口頭告知:這羣人是城管人員,他們不會立案,如果她認爲城管執法不規範,可以走法律程序。
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單利華遭到粗暴對待,同城管一般性執法是不一樣的。單利華是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唐閘鎮街道新園村十四組11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並依法擁有合法房產: 2011年1月11日,單利華的合法房產被以原南通市港閘區唐閘鎮街道辦暴力偷拆偷毀,並不予安置、補償,導致她無家可歸被迫上訪,地方政府卻久拖不決。她後來加入民間維權行列中,多年幫助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弱勢羣體。2015年11月20日,地方政府還因她長期無私幫助訪民維權、關注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社會公衆事件、揭露社會黑暗進行打擊報復、政治迫害,指使南通公安以“尋釁滋事”罪名抓捕,2016年9月29日港閘法院判刑2年3個月,2018年2月19日纔出獄。
單利華患有嚴重哮喘、無兒無女,迫害後又導致負債累累,生存受到嚴重危機,單利華認爲,她理應是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幫扶救助對象,但地方政府卻不顧她的死活,沒有任何救助,萬般無奈,她在朋友資助下開了一個房屋中介店自謀生路。而自她開店第二日起,便有不明身份人員多人多次上門騷擾,爲此,她專門向街道辦黨工委書記胡永寧如實反映過情況,胡書記也責成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想不到她再度遭受不法分子暴力搶劫合法財物。 事後她向當地政府提出抗議,但沒有任何處理的跡象。記者打電話給當地城管的多個部門,都推說不是他們乾的。單利華強烈要求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讓她有一條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