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僅被罰鉅款,失敗的法律課?
2018.10.10
這幾天中國輿論界最惹人注目的事,莫過於演藝明星范冰冰因逃稅被罰的事情了。中國官方新華社披露,稅務機關查到范冰冰和她的企業逃稅少繳稅款金額高達2.55億元人民幣,因此對她進行行政處罰,要求她在一定期限內繳納稅款和罰金共8.84億元人民幣。
在公共視野消失了4個月的范冰冰終於有了結果。范冰冰需繳納天價稅金和罰款,但是免於刑罰,引起網絡輿論的普遍不滿。這樣的處罰到底公不公平?這是我們今天半小時《週末茶館》節目關注的話題。
今天我們的節目邀請了三位嘉賓來分析討論,一位是北京的法律專家李靜林先生,一位是德國科隆藝術學院理事廖天琪女士,一位是美國紐約《天下華人》雜誌主編高雲青先生。
范冰冰的事情是否真的只有逃稅那麼簡單?對她的行政處罰到底是重是輕?這些都是許多人在思考的問題。今天我們的節目裏,三位嘉賓一致認爲,中國執法隨意性很大。
歡迎大家點擊節目鏈接,收聽詳細內容。
主持人小安的社交媒體:
推特賬號:https://twitter.com/XIAOAN000
臉書賬號:https://www.facebook.com/pei.an.58
歡迎大家在自由亞洲電臺網站和我的社交媒體上和我們交流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