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从郭飞雄案现状看律师困境与中国伪法律


2013.10.14
gfx622.jpg 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资料图片)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13,10,12)

*隋牧青:郭飞雄被非法超期羁押,律师六次要求会见均被拒绝*
今年8月8日 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的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到10月11日被羁押在广州天河区看守所已经64天。他的辩护人隋牧青律师当天上午第6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再次被拒绝。他委托的二位辩护人就此接受了我的采访。

10月11日晚,隋牧青律师接受我的采访,简述当天被拒会见经过。
隋牧青:“我今天去的,上午9点钟,再次去尝试(与郭飞雄)会见,但还是完全无效,和以前一样。”

主持人:“您有没有进大门?”
隋牧青:“进不了大门。去了以后还是把我的手续都要过去,还有律师证啊什么的都拿进里面,去向他们的领导请示,回来跟我说‘你还是要跟办案单位联系’。
我说‘既然你说办案单位给你们留下了这种指令,这个指令是违法的。要么你应当给我见,你应该听从法律;要么你最低应该给我提供一个办案单位电话。我并不能知道你是不是拿一个办案单位(说法)来糊弄我,我要求你提供一个办案单位的电话也是合理的,因为我到现在都找不到所谓的办案单位来核实’。
他说‘这个你要自己打114查问’。我说‘这是开玩笑,不可能的事,114根本查不到这种机构,而且你是有义务提供’。
我们在这中间就会有吵闹。”

*隋牧青:对付公民申张权利有各种恶法恶规,但涉及公权犯罪罪名少得可怜*
主持人:“今天经历了这次尝试是这样一个结果,下一步您打算怎么办?”
隋牧青:“后面还会有别的律师帮助维权,帮助我解决郭飞雄的会见问题,因为这个涉及到律师这个职业共同体的执业权利问题,完全可以控告他们相关的人,还有看守所直接的负责人,他们谁做的这个决策,就是罪犯,滥用职权的犯罪,典型的滥用职权。
因为中国目前关于公权犯罪……其实为了袒护公权的犯罪,在这方面的规定非常稀少。这是一种故意的渎职犯罪行为。但中国目前还没有这种故意渎职的具体罪名,中国不承认有公权的故意渎职。他们在对付公民主张申张个人权利的时候,有一大堆各种的恶法恶规,但是涉及到公权犯罪时,罪名少得可怜。
但是,还是有罪名可循。例如,你这种超期羁押,是不是非法拘禁?你这种拒绝律师会见,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犯罪……
我们下一步马上还要展开控告。”

*郭飞雄和郭案简介*
维权人士郭飞雄曾经参与太石村维权活动等。2005年被当地公安局刑事拘留,他进行了长达59天的绝食抗争。此后又因从事维权活动,多次被殴打、拘留。2006年郭飞雄被捕,因在此前5年出版的揭露官场腐败的《沈阳政坛地震》一书,2007年 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在拘留与监禁期间遭受酷刑折磨。2011年刑满出狱后,郭飞雄继续参与维权活动,也办好对广州隋牧青律师和北京蔺其磊律师的委托手续。

今年8月11日互联网上传出消息,郭飞雄8月8日上午与亲友联络过,但自当天中午以后,亲友无法再联络到他。直到8月17日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才收到了寄自广州天河区看守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这是他第四次被拘捕。

在前面的“心灵之旅”节目中报道了9月10日,隋牧青律师在郭飞雄被羁押第33天仍无法会见律师的情况下,向天河区法院递交了郭飞雄的辩护人隋牧青、蔺其磊二位律师提起的行政诉状,就广州市公安局天区分局和天河区看守所侵犯原告隋牧青、蔺其磊律师依法会见权和当事人杨茂东的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
当对郭飞雄的刑事拘留已超37天时限,仍然没有关于他的任何新消息传来,9月16日下午隋牧青律师向广州天河区检察院寄发了《要求对杨茂东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9月23日,二位律师得知行政起诉被裁定驳回,律师于9月27日又将《上诉状》上网,之后通过邮局寄给法院。

*蔺其磊:有理由担心郭飞雄的身体受到了伤害,不管是酷刑还是他绝食抗争*
10月11日,在北京的蔺其磊律师得知隋牧青律师第6次前往天河区看守所要求会见郭飞雄被拒绝,蔺其磊律师说:“我们作为辩护人,等于是把法律给我们的权利包括控告、起诉啊什么的都用完了,但是现在广东警方还是肆意不让我们会见,我们有理由担心郭飞雄的身体或者郭飞雄本人可能受到了伤害,不管是酷刑还是他绝食抗争……对他这样一种状态,我们表示非常担忧。
面对现在公权力这样阻扰,随后我们下步要采取一些其它措施,要再商量看怎么首先在律师会见上做出一点突破。”

*蔺其磊:伪法律是官方打压民间的手段,明显违法的还敢蛮横的继续去走*
蔺其磊:“我们感觉中国虽然法律条文规定得都很明确,但中国的法律都是一些伪法律,是官方打压民间或者打压民众所利用的一个手段。而且现在明显违法的东西,他们还敢蛮横的继续违法去走。
我感觉现在公权力对民间的打压已经到了一种肆无忌惮的地步。它利用法律的形式,违犯法律的规定去打压民间力量,所以说现在从此也可以看出,公权力的执政措施已经没有什么良好的,或者说有效的执政措施,现在就靠打压了。”

*蔺其磊:法律人要依靠法律,但法律确实已成了伪装的法律*
主持人:“那您作为法律人,亲身感受到这一切、它的程度,您看目前您自己的职业上面到底有多大的空间呢?您是怎么样的感受?”
蔺其磊:“空间是还有,比方说我们想申请一下律师协会去援助。但是虽然有这个措施、有这个规定,效果都是不太好,因为这法律规定得这么明确的都无法执行下去。所以通过这个事情,我也感到,这些异议人士的案件,单纯依靠法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但是我们还得是按照法律规定,不能超越法律。超越法律以外,正给了公权力以口实了嘛!”

主持人:“这样的话,您怎么评估目前的处境?”
蔺其磊:“我感觉中国目前这个时代里,法律是有,但是法律只是他们的一种工具。所以说,虽然说我们是做法律(工作)的人,还要利用法律,还要依靠法律,但这个法律确确实实已经成了一个伪装的法律。”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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