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手下的贓官酷吏知多少?(高新)


2014.08.14
china-politic-corruption-zhouyongkang 圖片: 原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 (法新社資料圖片)

自周永康終於被中共當局對外公開承認“嚴重違紀”並同時宣佈已經對其“立案審查”之後,其本人親自經手策劃或者其手下贓官酷吏們依他的名義製造的多起重大冤假錯案隨即成爲中國境內網絡媒體上可以隨意談論的重要話題,冤案的知情者們終於也有了機會以“合法”方式對外公開這些冤假錯案背後的許多駭人聽聞的內幕。

接續本專欄上篇文章的內容,周永康擔任了中央政法委領導人之後爲了給自己家族的“白手套”,一筆生意就能夠令他周永康公子套現二十多億的川商劉漢“出口氣”,居然把袁氏兄弟四人都給判了死刑,其中三人“立即執行”,只有一人是“緩期兩年執行”

新浪等境內網站上近期都有文章披露說,當初袁寶璟的兄弟袁寶琦要殺汪興的時候,袁寶璟並不知情,而是在香港,當袁寶琦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他的時候,他說“行了,你注意點”。袁氏兄弟被抓後,法院在判決時,以袁寶璟曾經說過“行了,你注意點”這句話爲由,認定其有買兇殺人的意圖。2006年袁寶璟被判處死刑,同時被判處死刑的,還有袁寶琦、袁寶森,這三個人被立即執行死刑,另一個堂弟袁寶福被判死緩。

新浪網上的一篇揭露文章中痛斥說:照理,買兇殺人,被殺的還是一個敲詐勒索的傢伙,怎麼會把兄弟三人都處死呢?即便是殺人償命,殺一人,有一個被處死也就可以抵命了,爲什麼要把袁寶璟兄弟滅門?再者,袁寶璟買兇殺人的證據並不確鑿,僅僅憑藉一句“行了,你注意點”,就認定袁寶璟是主謀,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袁寶璟僱兇殺人一案經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後,於2005年1月13日公開宣判。宣判後,袁寶璟及另三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訴,稱此前證詞乃警方刑訊逼供所致。遼寧省高院經審理認定原判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當時,對於身陷囹圄近兩年的億萬富豪袁寶璟來說,2005年10月14日曾是一次真正的生死關。在這天,袁案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他被通知“暫緩執行死刑”。對於袁寶璟暫時逃過此“劫”的解釋,有媒體稱,是因爲袁決定向國家捐贈價值495億元的石油資產而換取一命。不過,袁寶璟的妻子卓瑪和袁寶璟的辯護人劉家衆律師在接受《公益時報》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袁案的峯迴路轉,源於他舉報了一起涉及1.2億港幣的高官經濟犯罪大案,讓袁寶璟暫免一死。”

袁寶璟的辯護人之一、北京信利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劉家衆律師於10月12日和13日連續兩次會見了袁寶璟,這期間袁寶璟下定決心舉報一起重大犯罪線索。劉家衆律師告訴記者,袁寶璟出事前,一位省政法委書記授意袁寶璟花1.2億港元購買了香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權,而股東登記的姓名,則是這位書記的夫人。

相關評論中說:舉報的內容還不止這些,袁寶璟告訴有關司法工作人員,這位書記還掌控該省境內的毒品犯罪以及假鈔買賣活動。這樣的舉報背後,隱藏着巨大的風險!袁寶璟是學過法律的,他深知這樣的風險!以自身的性命承受了這樣的風險!他拿出1.2億港元,本想私了這樁兇案,他錯就錯在這裏。

一篇題爲《原遼寧政法委書記李峯要了袁寶璟的命》的披露文章說:袁寶璟四兄弟當時對判決不服,並在一審庭審時就全部翻供。2005年6月1日,袁寶璟在看守所向他的兩位代理律師口述了遼寧省政法系統那位領導通過汪興找到他,要求他幫這位領導洗“黑錢”,並開出每洗1000萬元提成300萬元優厚條件的事情。當律師通過看守所幹警讓袁寶璟在會見筆錄上簽字時,看守所竟然找出各種理由就是不讓袁寶璟在這份筆錄上簽字。無奈之下,卓瑪只好在北京長安公證處的公證下,將這些舉報材料寄、送至遼寧省有關領導和部門。

在舉報李峯之後,袁寶璟又宣佈將自己的鉅額資產捐贈給國家。2005年10月12日17時19分,袁寶璟在律師的幫助下,親手書寫了一份長達3頁的《捐贈書》。袁寶璟捐贈通過香港華智國際公司以第一大股東身分持有一家開採石油的印度尼西亞公司40%的股份。

《北京晨報》報導稱,這一資產價值495億。然而,中國《公益時報》卻報導稱,按2005年10月12日的世界原油市場價格計算,袁寶璟所佔股份價值超過2520億元。

對於袁寶璟的具體財富數量,劉家衆當時還對記者透露:“我只能說數目極其龐大,如果按照胡潤今年富豪排行榜的標準來衡量的話,這個數字已經遠遠超越了第一名。”2005年,胡潤髮布的百富榜首富是黃光裕,擁有140億元財富。這就是說,袁寶璟的財富遠遠多於140億。

然而,袁寶璟的向國家的鉅額捐款,並沒有保住他的命。2006年3月17日上午,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判大會,“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袁寶 璟、袁寶琦、袁寶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和立即執行死刑的命令……”上午8時20分,袁寶璟兄弟三人被法警押赴刑場。10時45分,執行完注射死刑後的 三兄弟屍體被送到遼陽市殯儀館火化。

需要提及的是,當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終審判決宣佈對袁寶璟、袁寶琦、袁寶森三兄弟立即執行死刑後,袁寶璟以一身白色運動服,脖子上圍着白色哈達,憤怒地高呼:“我不服,我要檢舉!”這是袁寶璟留給世人的最後一句話。

中國大陸境內的一家公開網站上刊登的揭露文章感慨說:袁寶璟當初一次捐獻了這麼多財產,都沒有起到絲毫作用。爲什麼呢?因爲劉漢。劉漢與周濱交往密切,而周濱的父親當時是國家的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長。所以劉漢纔有這麼大的能量,可以公權私用,官報私仇。

在周永康被公開宣佈“嚴重違紀”之前筆者即在與北京記者朋友討論袁寶璟案時懷疑過袁寶璟死後他“捐給國家”的“鉅額資產”的去向問題。那是一筆巨大的境外石油資產,除了替劉漢“出口氣”的原因,當初一定要置袁寶璟於死地,幕後是否與以周永康爲首的“石油幫”的經濟利益有關?

前述公開發表的揭露文章中還說:江湖上有句話,叫做“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劉漢、劉維兄弟之死刑說明血債總有一天要償還,遼寧那位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如今也被查處,等待着他的必然也是清算。

這篇內容含用“遼寧省那位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如今也被查處……”內容的文章已經在中國大陸境內媒體上被廣爲轉載,但經筆者查證,那個叫李峯的奉周永康旨意“嚴懲”袁寶璟的時任遼寧政法委書記不但至今還逍遙法外,而且仍然還在以遼寧省人大常委會第一副主任兼黨組副書記身份無限風光。

在中共政權現有體制下,不是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省委書記都要兼任省人大的一把手,但如此安排的目的只是要對外彰顯省委書記的“法權”,省人大的具體工作事實上都是由其第一副主任實際主持。自三年前由省政法委“轉業”至省人大之後,這個李峯曾奉人便吹“遼寧省裏省委書記三大副手,一是省長,二是專職省委副書記,第三個就是我,省人大主持工作的黨組副書記。”

從遼寧看全國,周永康當年進入中央領導層之前即已經培養出來的親信和爪牙們已經落馬了五六七八個了,但周永康進入中央開始擔任中央政法委領導人之後的十年時間裏所網絡和培植的政法界贓官酷吏可謂遍及全國,真正可以用“落馬”形容之的仍然是少之又少。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添加評論

您可以通過填寫以下表單發表評論,使用純文本格式。 評論將被審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