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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劉銳紹
嘉賓︰徐百弟(香港區議會議員及支聯會常委)
主題:香港特區政府的《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
香港特區政府日前刊登憲報,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行政長官發出《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要求各紀律部隊,為調查過程所作為的竊聽行為,訂下內部指引。根據該命令,警務處、廉政公署、海關及入境處四個執法部門進行秘密監視調查行動前,必須獲得高級警司或同級人員授權批准。不過,有關命令指明如遇有緊急情況,執法機構則可以以口頭方式提出申請。
香港政府的聲明指出,政府是基於市民對調查過程中進行竊聽行為的關注,因此訂下命令,令執法機構進行竊聽或跟蹤行動時,有法理基礎支持。而政府會在未來就竊聽行為立法,並提交立法會討論。對於這次香港特首曾蔭權以特首行政命令形式簽發《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規範執法機構以秘密監察進行搜證,各界議論紛紛,各有著其看法和擔憂,尤其是法律界和民主派人士,提出了不少質疑。究竟他們憂慮些什麼呢?主持與嘉賓會在節目中,討論一下有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