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正虎指責上海當局借罰款打擊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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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海法院指“非法經營”罪判監三年﹐四年前刑滿獲釋的維權人士馮正虎,近日收到法院通知,被要求繳交一審時被罰的四十萬元。馮正虎對當局突然執行七年前的判決,認為是衝著他的維權活動而來﹐馮正虎指打壓不會耽誤他的維權工作,反令他更積極揭露上海當局的不公問題。(馮日遙報道)

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周一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上周四晚上法院來了數名法警及法官到家中,並向他遞上法庭通告,指法院要求他繳交七年前涉及“非法經營”罪一審的判決,當時他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四十萬元,馮正虎被庭警帶走並即時入獄,他於四年前刑完獲釋,但當時他並未有繳交罰款。馮正虎對法院的通告感到十分驚訝,隨即向法官查問當局為何突然執法,法官回應指執法並沒有期限﹐馮正虎相信當局打壓他,與他近日積極從事維權的工作有關。

他說:我最近的維權工作十分多,包括為近二百名上海遭受司法不公的受害人維權,我亦對很多政策發表評論,又堅持為鄭恩憲擔當辯護人,可能因為這種種事情,引起當局對我不滿,所以要對我施以壓力。

馮正虎又說,他相信這次被法院突然執法,是當局故意阻撓他的維權工作,馮正虎周一下午還專程到法院,要求法官給予一個入賬的戶口,但最終法院都沒有一個人回覆他,馮正虎指,自從刑滿獲釋後,他根本無法找到正常穩定的工作,生活全靠妻子一人承擔,經濟困窘,根本無法繳交四十萬元的罰款,馮正虎指當局的目的,是要抄清他及家人的財產。

他說:我自從被陷害入獄至今七年來,我都沒有穩定的工作,沒有任何收入,祇靠妻子在大學工作的數千元工資,還要供我兒子讀大學,以我這個經濟環境,當局是完全清楚的。

馮正虎指,法院的通告上指,若他不能在上周四前繳清所有罰款,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並由他本人承擔強制執行中所產生的任何開支費用,馮正虎指自己並不在乎,會靜心等待有關當局的行動,再見步行步。

就法院突然執法一事,本台致電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查詢,執行庭的工作人員指,他不清楚,拒絕接受訪問。

馮正虎現年四十四歲,九十年代初留學日本,在日本一所著名大學研修經濟政策,十年前返回上海投資創辦上海天倫諮詢有限公司,先後主編及出版多本涉及上海日資企業或貿易等書籍,八年前馮正虎被上海公安局以“非法經營”刑拘,翌年年中被法院一審判罪成監禁三年,而他創立的諮詢公司就被罰款四十萬元,馮正虎即時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但至今都未有任何消息。

馮正虎去年三月,向北京開會的百多名全國人大代表郵寄邀請函,邀請他們參予評審冤案,建立法治,保障人權的活動,而他亦將近二百名遭受司法不公的受害人的資料匯集,並將材料提交人大代表,要求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