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位没有透露姓名和职衔的权威人士透过 香港亲北京的报纸表示,当局出于爱心和构建和 谐社会的考虑,将促使中国大陆的“地下教会” 公开化。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的采访 报道。
据香港亲北京的《文汇报》11号报道,北京官方 的一位权威人士在接受该报专访时表示,在中国 ,传福音是自由的,没有理由不公开传福音。他 说,基督本人曾经说过,“我讲的都是公开的, 没有秘密”。这位官员还指出,那些没有登记的 所谓“地下教会”所讲的福音,是在地下进行的 ,不能公开讲的福音就不是信仰的问题,更不是 宣扬基督福音的问题。他透露,目前中国大陆“ 地下教会”问题较为严重的省份是河北和福建两 省。
北京独立作家、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余杰认为, 这位权威人士的说法自相矛盾。余杰说,既然要 公开,为什么这位权威人士对自己的身份和姓名 都没有公开呢?而且,余杰也不认同官方所谓“ 地下教会”的说法: “我们始终并不是什么‘地下’的状况。我们认为我们是光明正大的。我们所有的言论和活动都是可以公开的。今年1月我们受到北京警方的骚扰,通缉的时候我们说,如果做为一个普通人愿意到我们教会来听福音,我们是非常欢迎的,也请转告包括胡锦涛和温家宝,我们的教会也愿意向他们敞开大门。我们没有做任何秘密的活动,这个所谓的‘地下状况’是政府强加给我们的。特别是在乡村里教会受到非常残酷的破坏,他们被迫处于一种地下的状态。”
至于教会要不要到政府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余杰 认为可以自由选择,而不应当强迫,他接着说: “我也知道,在北京和其他一些地方有教会尝试向官方登记。但是从政教分离的情况出发,我们认为教会可以作为一个社会团体、作为一个宗教组织向民政部门登记。但是我们拒绝到宗教事务局去登记。我们认为这个机构本身就是一个违背了政教分离也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还违背了中国自己的宪法当中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所以我们可以也愿意尝试到民政部门去登记。但是据我所知,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到民政部门尝试登记的家庭教会登记成功的案例。”
在美国关注中国宗教自由的“对华援助协会”负 责人傅希秋也就此发表了看法,他说,不少家庭 教会不是不愿去登记,而是不能认同登记的先决 条件: “如果登记意味着教会的牧师和传道都要到中国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去审核批准、都需要加入由政府完全控制的‘三自爱国’教会、禁止在教堂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传播福音、禁止给18岁以下的人受洗、禁止给儿童主的教育,这些规定是他们信仰的核心所不能够接受的。”
所以,傅希秋认为,最终要解决的问题还是能否 真正实现官方宣传的对宗教的所谓“三自”,即 “自传、自立和自养”: “现在无论是政府还是‘三自’的头目们都口口声声地宣称他们是三自的。他们在哪个地方能够表现出他们是自传、自立和自养呢?如果没有宗教局官员陪同,他们能随便到海外去发表一点点讲话吗?如果没有宗教局的批准,他们能够批准任何一个主教或其他神职人员吗?”
北京官方的这位权威人士还表示,“地下教会” 的存在,造成中国天主教会当前分裂的状态。他 认为,这是国外一些势力造成的,包括给予“地 下教会”各个方面的支持。这位没有公开姓名的 权威人士表示,他对罗马天主教廷认可中国“地 下教会”主教的做法表示不理解,认为是把宗教 问题政治化。就此,“对华援助协会”负责人傅 希秋评论说: “按这个权威人士的说法,只有一个无神论的政权所控制和引导的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它所管理下的这些爱国教会任命的主教和神职人员才是合法的,那其他的就都是非法的?这其实完全就不是事实。这些由梵蒂冈任命的地下教会的主教也都是经过了教会教义上的审核程序的。”
香港《文汇报》引述所谓的北京权威人士的话说 ,北京当局并未歧视“地下教会”,在处理“地 下教会”的问题上,北京当局将本着教会的爱心 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考虑,促使“地下教会”组织 逐步公开化。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负责人傅 希秋认为,这种说法极为荒谬:“事实上就我所知道的北京一个很大的家庭教会,很多知识界的人士---在北京大学和政法大学附近的。他们两年前就通过了愿意去政府接洽、登记。事实如何?不仅没登记成,反而把送上去的名单里连牧师加教会主要的负责人都被叫到公安派出所里问话。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歧视呢?”
北京家庭教会成员余杰补充说,宗教信仰自由不 是一个单一孤立的概念,而是与其它的自由和公 民权利联系在一起的,比如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 等。据美国“对华援助协会”的调查,去年一年 ,中国大陆有2000名左右的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 被逮捕或判刑。两位接受本台采访的人士都表示 ,目前在中国,官方的宗教迫害和侵犯公民信仰 自由的问题非常严重,不容忽视。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