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一审后决定不上诉但保留申诉权利

2007-11-23

(欢迎来信与我们分享您对这篇报道的看法)

中国维权人士面临牢狱之灾。广东的郭飞雄一审被判刑五年后不服,但决定不上诉,但他保留申诉的权利。而被指控“敲诈勒索罪”的中国泛蓝联盟成员张子霖一案,经补充证据后近日第三次被送到检察院。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本名杨茂东的郭飞雄长期参加各种维权活动,去年在广州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逮捕。今年十一月,法庭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据湖北的“民生观察工作室”的消息,郭飞雄星期五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和他的律师莫少平见面,称决定不上诉,但他表示,这并不代表认同当局对他的枉法判决,他保留申诉的权利。

本台星期五打电话给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她说: 张青:他说不上诉但并不认可一审判决,他保持申诉权。一个不上诉的原因是这种政治迫害的案件上诉是没有结果的,另一个不诉的原因是,去年到现在十四个月被关押期间一直是阴暗关押,一直不见阳光,就是放风去院子的时候也见不到阳光,他的视力越来越模糊,皮肤因为长期不见阳光而生白色的斑点。

张青引述郭飞雄说,他有四点主张: 张青:他下决心要坐满这五年,他不会跟任何人做交易,他不写悔过书,不出国;他呼吁中国政府尽快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呼吁改善政治犯,良心犯,宗教信仰者在狱中的状况;呼吁中国政府在零八奥运前释放他们;呼吁中国政府让历年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国,和国家团聚,看奥运会。

与此同时,中国泛蓝联盟成员张子霖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出现新情况。当地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后,第三次将张子霖案送到了检察院。

今年五月,张子霖被湖南怀化市溆蒲县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泛蓝联盟成员曾透露,当局指他向一名女子敲诈勒索近一万元人民币,但这名女子受到工作单位以及当地公安的压力、为了保住公务员饭碗,才把自愿借钱给张子霖说成是张子霖诈骗。据悉,这件事已于去年九月了结,当时派出所还把一千五元的罚款退回给张子霖。但事隔九个月,公安机关却突然以此指控张子霖敲诈勒索,当时外界判断这是为了打压泛蓝联盟,是政治问题刑事化。

张子霖被捕后,他的案子先后两次被溆蒲县检察院退回补充证据。据悉,公安分局近日第三次把他的案子送到了检察院,估计十一月底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张子霖的律师莫少平接受本台采访表示:

莫少平:检察院向我们信息是准备起诉。据我们了解,现在指控张子霖的罪名和证据基本没有什么变化。检察机关说大概本月底要起诉到法院去。 记者:如果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您有把握打赢这个官司吗? 莫少平:这还要看最终检察机关移送到法院的证据,特别是补充了什么证据才能定。

张子霖现年二十一岁,毕业于湖南美术学校,今年五月底被捕。除了他外,目前还有三名泛蓝联盟成员被关押,包括负责人孙不二、郑州成员蔡爱民和重庆成员熊家湖。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增添评论

欢迎您在这里发表评论,仅限于文字格式。本站编辑保留删除煽动暴力、人身攻击及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评论已提交,请不久后在这里查看您的评论。




工具栏

收听节目
下载声音
电邮本文
订阅新闻
打印本文
分享这篇报道

 
Radio Free Asia
2025 M Street NW, Suite 300
Washington DC 20036, USA
202-530-4900
putonghua@rf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