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信与我们分享您对这篇报道的看法)
广东东莞再有两名民间劳工维权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就公安部门的拘留决定提起诉讼,并指当局运用媒体制造谎言,将对民间劳工维权的打压合理化。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东莞民间劳工维权咨询机构--大岭山镇清正法律咨询服务部以及长安镇青天法律咨询服务部的两名负责人的井清波和肖青山,七月中分别在协助劳工维权过程中被公安处以行政拘留五天和十天的处罚。两人就拘留决定提起的诉讼近日已经开庭,目前等待判决,原告之一井清波星期四对本台说:“我起诉他对我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个没有事实根据,说我公然侮辱他人。我写了个大字报让大岭山镇劳动分局局长滚出国家公务员队伍,第一写这个大字报是有原因的,他行政不作为,而且法律上也没有规定这个行为是违法的;第二我没有打开,当时是劳动局局长自己打开的,然后让人照了相报了警。肖青山他那个比我更严重,行政拘留十天,公安局把他叫到一个医院抓起来的说扰乱社会秩序,原因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为劳工弱势群体维权 。”
然而很多民众看到的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版本,南方都市报八月底刊登一篇报道称井清波的法律咨询公司没有执牌律师却从事法律咨询业务属于违法机构,七月十三日被法律服务稽查队处理。
井清波告诉记者,法律服务稽查队当天从未参与过对他的处理,而是由公安局以侮辱劳动局干部为由将他行政拘留的。他就这篇失实的报道质问南方都市报相关记者,对方承认这是一篇司法部门的通稿,井清波说:“八月二十四号他们串通利用 舆论来攻击我,南方都市报解释说引用司法局的内部通讯,是司法局的原因。他们的责任也就就是没有查实。”
本台当天致电负责该报道的记者,他表示不便接受采访,但已经与当事人沟通:“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跟他们也见过了。不太好跟你说,这个你也理解。”

另一方面,这篇所谓司法局的内部通讯刊登于媒体之后,难免给民众这样一个印象,这种有没有律师资格者经营的法律咨询机构似乎是违法的。本台就此咨询了一位广州专业法律人士唐荆陵,他解释道,中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有律师牌照才 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中国法律没有说法律服务一定要取得证书,没有完全实行强制性律师代理,没有这种制度。他们做一些文书方面的服务、甚至以非律师身份出庭代理是肯定没有法律禁止的。之所以能够大量产生是因为劳工确实有这个需要,因为律师机构很少办劳工案件,因为从律师收费来说不合算。这些劳工自己的 维权机构多数是通过自己的切身经验走上这条道路的,它收费比较便宜,适合劳工需要,因为工人付律师费可能付不起。”
唐荆陵说这种民间法律咨询机构对劳工维权有很大推动作用,因此备受当局打压:“这些人的存在给工人提供了一种维权低成本的方法,第二,普遍提高劳工的法 律意识,第三,加强了劳工自己的组织能力,这几样加起来,那么中共政府对他们 的打压就比较厉害了。 ”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