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陽市周三在臨泉縣法院宣判劣質奶粉第一案﹐不法商人李新道因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兼處罰金一千元。
審判庭指出, 被告人李新道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以每袋六元的價錢購入中間商李明高六十袋〝聖童〞牌奶粉﹐二零零三年八月十日出生的受害人甜甜因母親母乳不足﹐其家人先後向李新道用八元半至十元購買了四十袋〝聖童〞牌奶粉﹐使用了其中二十多袋喂養甜甜﹐導致其嚴重營養不良﹐先後入住河南省淮濱縣人民醫院和臨泉縣醫院救治﹐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死亡。
據有關的醫學鑒定﹐被害人甜甜的死亡原因為重度營養不良﹐併發呼吸衰竭不治。案發後臨泉縣疾病控制中心鑒定﹐認定上述〝聖童〞牌奶粉不符合衛生標準。李新道對上述事實表示不持異議﹐但辯解自己也是受害者。
法庭判決中認為﹐被告人李新道以低價購進﹐並供述自己知道用普通觀察感覺方法鑒定奶粉質量﹐且對事後進行的奶粉評價鑒定不持異議﹐明知不符合衛生標準﹐為營利故意銷售﹐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故作出上述判決。
同日在安徽太河中級人民法院﹐另一名涉嫌銷售劣質奶粉案的朱學軍被法院判處入獄一年。
今年年初﹐大量劣質奶粉通過鄭州、合肥、蚌埠和阜陽批發市場﹐流入阜陽農村銷售點。劣質奶粉使嬰兒生長停滯﹐免疫力下降﹐從而併發多種疾病甚至死亡。阜陽市先後發生了一百八十九宗嬰兒患中度營養不良﹐其中十二宗嬰兒死亡的惡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