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報》報導,中國教育部日前發出加強對教育網站和網上學校進行管理的公告。公告說,凡在中國境內以中小學校名義及面向中小學生的網校和教育網站﹐必須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並要得到國家行政部門核准。公告指出,未經國家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機構不得冠以"網絡大學"的名義﹐或在網上以學校名義注冊域名﹐建立相應的網站﹐進行招生和開展相應的教學活動﹐不得進行以遠距教育課程名義建立和利用衛星網絡開展遠程教育。公告同時宣布﹐已經或正在開展上述工作的單位要重新辦理報批手續﹐未予批准的應立即停止網上教學和其它活動。凡違反規定者,將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中國政府近來加強了對互聯网的管理,今次的行動被認為是全面措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