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主任檢察官率領大批警員搜索中時晚報報社編輯部和職員住所

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主任檢察官黃全祿,今天上午九時,率領大批警員包圍並且搜索中時晚報報社和社會中心主任宋朝欽的住所,了解中時晚報日前刊登國家安全局前出納組長劉冠軍,盜用十億新台幣公款炒股票的案件,檢察官懷疑中時晚報記者持有一些和本案有關,但係會涉及國家安全的資料。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強烈抗議檢察官的行動嚴重侵犯新聞自由﹐而《中時晚報》就這次事件對新聞自由可能造成的傷害表示遺憾。新聞局長鍾琴表示,就新聞自由的角度,希望司法單位能夠尊重新聞媒體採訪的程序,適度給予記者尊重。鍾琴說,中時晚報獲得有關調查局調查劉冠軍案相關人員的全部口供,並且在上星期六一字不漏地刊登了三分之一的內容。鍾琴指出,由於另外三分之二的資料牽涉到國家安全的機密資訊,為了怕包括台灣駐外特務人員的銀行戶口資料洩漏,所以才有這次搜索行動。《中時晚報》總編輯陳守國表示,檢方今次搜索,完全不尊重新聞自由。陳守國說:檢察官率領十名警員進入編輯部,然後限制所有人祗能入,不可以出,針對社會組報導這件案件兩位記者辦公檯進行搜索。 陳守國強調,最令人不服的,就係檢察官派出大批人員,兵分多路搜索報社同記者住處,最後祗帶走一份記載今日晚報內容的新聞規畫單。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強烈抗議檢察官的行動嚴重侵犯新聞自由,傷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對台灣的民主改革而言,這不僅大開倒車,更是對政權輪替的一大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