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美國總統大選,由於兩位候選人在民意調查中比數接近,分析家們不斷作出某位候選人可能"嬴了選票丟了選舉"的猜測﹐也就是說,某位候選人可能贏得了多數選票,但卻沒能贏得多數選舉人選票,因而令得選票少的一方得以入主白宮。究竟美國的選舉人制度是怎么一回事? 雖然"一人一票"是美國民主制度中确立的原則,但是美國總統選舉實行的卻是間接選舉制度。也就是說,選民并不直接選舉總統,而是選舉本地區的選舉人,再由選舉人投票去選總統。 那么選舉人的票數以及人選又是怎么決定的呢?美國各州都有經過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參議員与眾議員。參議員固定為每州兩位,眾議員則根据人口數目決定。而一個州的選舉人票數,則等于這個州參、眾議員人數的總和。因此,美國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便擁有五十四張選舉人票,而人口最少的州,如特拉華州,也有三張選舉人票。今年選舉人票的總數是五百三十八張。也就是說,候選人只有贏得二百七十張選舉人票才能當選總統。 充當選舉人的候選人由政党或獨立候選人向本州的選舉委員會推荐產生。不過,國會議員以及聯邦政府雇員不得充當選舉人。一個州選民選出的選舉人便組成該州的選舉團。 然而,除了緬因与內布拉斯加兩個州之外,各州選舉團的票數分配實行的是"嬴者全得"的原則。也就是說,贏得了該州大多數直接來自選民的選票的候選人,也就得到了該州全部的選舉人選票。因此,在今年兩党候選人民意調查比數如此接近的情況下,便有可能出現一方在全國范圍贏得多數選票,但卻得不到多數選舉人票的情形。 按照美國聯邦法律規定,選民直接投票的日子是當年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而直接選舉過後,各州的選舉團將在十二月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星期一到本州首府投票選舉總統与副總統。到來年一月,總統選舉的結果才正式公布。當然,在投票的當天,世界便已經從各种選票統計中知道選舉的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