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報章透露,香港入境處今年七月五日向加拿大駐港總領事提供的書信中列明,賴氏夫婦的單程證由非法途徑取得,所以他們的香港居民身份亦成為問題。入境處發出上述信件時曾作法律諮詢,指賴昌星夫婦既然以非法證件來港定居,港府就不應發出身分證和批准居留權。也就是說,他兩人目前享有的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和特區護照可能會作廢。但據指入境處當時不知賴氏夫婦身處何方,所以無法通知他們,而在他們接不到通知因而沒有做机會回覆前,他們的証件不會失效。而据《南華早報》星期五報導,賴昌星在加拿大進行聆訊時表示,在去年八月逃离中國大陸前往加拿大之前,他的朋友,任職香港入境處高級入事務主任的梁錦光向他通風報訊,指中國政府即將會拘捕他,建議他立即逃往加拿大。賴昌星又表示,香港當局隨后拘捕了他妻子的姐姐及其兩名子女,以使用假証件的罪名將他們驅逐出境,遞解返廣州坐牢一個月。香港入境處拒絕評論上述信件的內容,表示不會評論特區政府与世界其他地區之間的交換情報工作。另外他們還否認賴昌星的講法。入境處發言人表示,當局在九九年十二月六日賴昌星出逃几個月之後,才接到大陸通知賴昌星的証件有問題,因此絕無可能有職員在八月時向賴通風報訊。而梁錦光已經在今年八月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中去世,顯然死無對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