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柳州市公安局局長于丁因巨額受賄和非法持有槍械被判死刑


2000.12.26

廣西柳州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三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判處柳州市公安局原局長于丁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而于丁的妻子陳紅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四十七歲的于丁,原為中共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曾任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而他的妻子陳紅,原來是柳州市公安局民警﹐兩人因涉嫌受賄於去年九月分別被逮捕。 案情透露,一九九五年十一月至去年三月間﹐于丁夥同其妻子陳紅利用其擔任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先後十八次收受不法商人江強的錢物共計價值人民幣二百二十九萬多元。在此期間,兩名被告自一九九六年起長期包用江強無償提供的柳州市中山大廈公寓﹐并包庇江強在中山大廈等處開設賭場﹐于丁還先後為江強在辦理稅收減免、貸款等事務的過程中提供幫助。 此外,于丁還單獨受賄錢財共計價值二十五萬多元﹐通過向其部屬索要、接受贈送的方式私自藏匿運動槍支三支、軍用子彈四百五十發。 法庭認為,被告人于丁、陳紅的行為已構成了受賄罪。被告人于丁還違反國家有關槍支管理規定﹐犯下了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等罪行。 另外,在杭州市,原杭州市副市長葉德範因涉嫌違法,星期二被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議決定撤銷他的杭州市副市長職務。常委會指出,葉德範在擔任杭州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權,收受巨額賄款﹐嚴重違反黨紀政紀,並涉嫌違法。葉德範已於十二月十五日被正式逮捕﹐據悉賄賂案中涉嫌違紀違法人員有二十多人,其中正廳級領導乾部兩人,處級乾部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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