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親中政黨民建聯副主席程介南被控偽造帳目等五項罪名,本周四下午在香港灣仔區域法院宣判;其中偽造帳目、收受利益、盜竊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等四項控罪罪名成立,另一項盜竊六萬元的罪名就不成立,法官將於明天宣佈有關刑期。程介南在早上抵達法庭時向記者強調,自己沒有做過犯法的事。 程介南的代表律師林炳昌表示會提出上訴。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蔡素玉及葉國謙都有到場旁聽,但主席曾玉城今日卻沒有出席。畢業於親北京左派香港培僑中學的程介南在九十年代開始他的政途生涯,九八年正式當選成為香港立法會議員。其後在被香港廉政公署逮捕並起訴,以其於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至四月二十八日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經營一間為富亞顧問公司的公關公司逾兩年﹐但未有按規定向立法會作出申報。該公司被指為富商李嘉誠為主要股東的長江實業、香港電燈等上市公司提供公關顧問服務,和涉及立法會選擇公關服務公司的表決時,程介南均沒作利益申報。程介南事後承認漏報公司股份是他的錯失﹐但強調沒有做壞事。事件亦令到本來在去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勝出的程介南去辭去立法會議員,以及民建聯副主席的職位。今年三月,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起訴程介南。香港廉政公署表示,法院今日判決有關以權謀私的罪名,對執法機構有指標作用。監於現時以權謀私屬普通法控罪,沒有清晰法律條文監管,定義含糊,廉署建議將公務員及公職人員以權謀私行為,寫為成文法,已於半年前將建議交給行政署,預計稍後會在立法方面進行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