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對希望工程基金會管理不善的情況進行調查

香港《明報》星期三報導,在過去幾年間,在負責希望工程的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的法人代表徐永光的操作下,有超過一億元人民幣的基金被挪用於投資股票、房產及高風險企業的項目,涉及十多個省、市、自治區,其中不少投資項目以"回報少、效益低"而告終。明報報導,該報接到來自北京和香港人士的舉報,并收到大量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的內部文件,這些文件顯示被挪用的希望工程基金投資範圍包括房地產、高科技、農業、醫療、證券等多個項目,時間橫跨整個九十年代,投資地點包括廣東、廣西、浙江、北京、江蘇、四川、遼寧等十多個地方,投資性質包括股票、房地產,也包括從農業、運輸、醫療、飯店到高科技企業的股權投資。据消息人士透露,這些投資不少損失慘重。而且,把慈善用途的基金作高風險的投資,基金會的會計師也認為不符合有關法規。更為嚴重的是,青基會法人代表徐永光為了應付審計部門的審計及上級的檢查,用後來的捐款補洞,又以承諾高息回報,要各省的地方希望工程組織上繳捐款,繼續投資。希望工程自1989年誕生以來,在內地和世界各地募集資金至少20多億,在較早前已傳出多次善款管理不善的情狀。報導率,舉報人士透露,希望工程基金被挪用事件已引起中南海的關注,並對有關人物及帳目作了深入調查。但當局不想影響希望工程的聲譽,希望以較低調的方法清理帳目,解決問題。《明報》的記者就有關的指控曾向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法人代表徐永光等求証,但未能得到他們正式回應,不過現任青基會秘書長顧曉今在回應明報記者電話查詢時,否認青基會有不當投資,她說,基金會的一切投資都是在法律准許範圍內的,沒有違規情,至於有否投資失誤、投資項目爛尾,她則不置可否,只是再三強調沒有超出法律許可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