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入境處縱火案被拘留近兩年的14名爭取居港權人士被判獲釋

在香港,因為入境處縱火案而被拘留了近兩年的14名爭取居港權人士在星期四獲釋。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法官石輝於周四表示,由於控方未能提出足夠證據,指證十四名被告意圖放火,所以裁定控方表面證供不成立。陪審團在法官的引導下,裁定十四名被告誤殺和縱火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十四名被告聞訊後表現興奮,更有人喜極而泣。一直協助爭取居港權人士的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說,由於同案七名被告早前被重判終身監禁和入獄十二、十三年,十四名被告已準備進行抗辯,法庭的裁決令她喜出望外。她批評法院之前多次拒絕十四名被告的保釋申請,令他們人白白地在監獄渡過了兩年。十四涉案人士被控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在灣仔入境處大樓內縱火,以及誤殺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十四人於前年八月被捕,一直被拘留。由於十四人中,十二人為逾期居留人士,兩人為非法入境者,他們獲釋後全部交由入境處看管。十四人目前暫准擔保外出,等待覆核他們的居港權申請。二十三名爭取居港權人士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到灣仔入境處大樓請願,要求入境處發予香港身份證,其中部分人手持易燃物品。他們與入境處職員僵持了數小時後突然發生火警,高級入境事務主梁錦光和請願人士林小星嚴重燒傷後終告不治。高等法院於今年二月裁定其中六名請願人士誤殺和縱火罪名成立,分別判刑十二至十三年,另外一名請願人士施君龍更被判兩項謀殺和縱火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被控誤殺和縱火的二十四歲請願人士李世游則須於下周一上庭,預料案件於周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