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張子強等三十六人非法買賣運輸爆炸品、走私武器彈藥以及綁架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張子強和其他四名主犯死刑﹐其余三十一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張子強已經決定上訴﹐并寫信給英國政府要求英國關注香港司法權受侵犯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