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大集團前董事長朱小華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據新華社消息,中國光大集團前董事長朱小華,經中共中央及國務院批准,由中紀委和監察部在周四通報,決定開除朱小華的黨籍及公職,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中央紀委、監察部調查指出,朱小華在擔任光大集團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巨額賄賂多達數百萬港元。他又違反規定,私自決定及批准將數億港元貸給他人,對光大集團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通報又說,身為高級領導幹部,收受巨額賄賂,嚴重瀆職,造成國家企業巨大經濟損失,其錯誤情節嚴重,是一宗典型的高級領導幹部違法亂紀案件。

鑑於朱小華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檢察機關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