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已年屆七,八十歲的台灣婦女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訟訴,要求日本政府為日軍在二戰時強迫她們提供性服務的罪行給予正式道歉,并向每人賠償一千萬日圓。
經過三年的訟訴,東京地方法院星期二駁回這宗索償案,并且判決訴訟費用由原告方面負擔。東京法院在判決時說明,根據國際法,個人不能向國家索取賠償。
台灣婦女救援基金會及原訴人的律師王清峰星期二陪同五名原訴人及其家人到東京地方法院聆聽,這宗訴訟案的一審判決宣判判決後,失望的原訴人表示會提出上訴。有原訴人隨即在法院外上香,向一名已故的台籍慰安婦報告結果,代表團也用擴音器對著東京地方法院高呼抗議,並舉抗議紅布條繞法院一週。
七十多歲的原訴人楊淑茹表示,沒想到為這個不幸的過去要求一個應該得的道歉居然會如此困難。不過,雖然一審敗訴,他們都堅定地表示,在有生之年一定要討回公道。
在二戰期間,大約有二十万名東南亞婦女被日軍強迫當慰安婦,大部分為來自朝鮮半島的婦女,而當時被迫當慰安婦的台灣婦女就有二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