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发表文章提醒现役军人不得与境外人士通婚


2005.08.15

《解放军报》发表文章,提醒现役军人,不得与内地以外的居民结婚,即使香港、澳门的居民亦不能成为军人的配偶。军人在处理男女感情问题时,必须受到比常人更多的约束,有分析认为文章主要是针对目前中国大陆日益开放的性观念,担心敌对势力利用间谍,借机会与大陆军人恋爱或结婚,刺探军事机密,甚至在军人之间发展间谍网。

这篇周日在《解放军报》的文章又指出,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军人婚姻除了遵守《婚姻法》外,还要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外,还提倡和鼓励军人迟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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