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首市國土局書記被判死緩

湖南省吉首市國土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楊祥雲貪污一千五百萬元一案﹐周四上午在湘西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楊祥雲被判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楊祥雲表示不服當庭要求上訴。同案的兩名被告劉清芳、劉國瑞﹐被判有期徒刑各12年﹐分別剝奪政治權利3年和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另外﹐中國財政部金融司原司長徐放鳴因涉嫌受賄周三被北京的檢察院起訴﹐檢察院指控他在1997年至2000年期間先後多次受賄﹐總額超過人民幣兩百萬元。

中國的媒體報導指﹐徐放鳴是因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于大路的揭發而下台﹐于大路因此被司法機關認定為重大立功行為,獲得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