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饒縣一對阻止拆遷的兄弟被指妨礙公務判監八個月﹐兩人刑滿出獄後才獲平反﹐市中級法院周二進行上訴裁決﹐撤銷控罪。兄弟兩人現時一無所有﹐準備向當局索償共三百萬元﹐但對成功與否不敢樂觀。
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發出對張清炎和林芳福的上訴判詞指,上饒縣政府在去年四月進行的拆遷行動,未有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屬於非法拆遷。鑒於政府的行為不合法,因此,張清炎和林芳福阻止政府進行拆遷,不構成妨礙公務罪,宣布他們兩兄弟無罪。
不過,由於這兩兄弟已經在今年二月刑滿出獄,因此,他們只能依照法院的判決,向當局申請賠償。
張清炎在周三接受本台訪問時指,雖然他們這次贏得官司,但在去年的拆遷行動中,他和他的家人身受重傷,導致不同程度的傷殘。加上他的房子、農地和所飼養的牲畜全部被當局搶走,他一家十六口要以撿破爛維生。
沉重的醫療費用,再加土地補償,以及他們被非法監禁應得的賠償,因此他們打算索償三百萬。不過,他指法院的判詞,對他們向政府索償構成很大障礙。他說﹕現在我們家什麼都沒有了,所以我們要以撿破爛為生。雖然我們沒有罪,不過法院寫的事實很多都不清楚的,我們要索取賠償,並不容易的。
雖然他知道索償有困難,但為了重建家庭,因此他仍會積極準備入稟法院向政府追討損失。
本台記者向上饒縣拆遷辦查詢時,拆遷辦的當值官員,以不了解判決為理由,拒絕作出回應﹕我們現在還未有搞清楚這次的判決是什麼,所以我們不能夠回答你的問題。
在2005年十月,當地政府徵用林芳福和張清炎兄弟,一共一千四百平方米的土地,用作興建工業區,但雙方一直未能就賠償達成協議。政府只給廿七萬賠償,但張清炎兄弟要一百萬賠償,或由政府提供新的農地和房屋居住。在去年四月,當局動用水炮車和推土車,強行拆卸房屋和搶走所飼養的畜牲。而張清炎和林芳福,被指妨礙公務而被拘捕,之後被當局判監八個月。
近年不少地方政府,都會以妨礙公務罪對反對拆遷的維權人士判刑。而成功上訴得直的個案相當少。(李建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