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钉子户对重庆钉子户的成果感到振奋
2007.04.03

重庆钉子户杨武、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同意搬迁,开发商向他们提供一个价值三百多万元的用房,但需补偿47万元差价。而开发商另赔偿他们90万元的营业损失。负责调停工作的法院表示,事件对今后城市拆迁工作有积极的深远意义,为制订相关法规提供参考。
发展商04年开发九龙坡一处土地,280户居民同意搬迁,祗有杨武夫妇拒绝,他们拥有的一幢两层高楼房,一直屹立在工地,有关照片在网上流传,成为海内外传媒关注的热点。双方于周一下午达成搬迁协议后,开发商随即于晚上将该楼房拆卸。
而深圳亦有一批死守“孤楼”的“钉子户”。三幢待拆楼房的七名业主,不满发展商只提供一半市值楼价的赔偿,在截水、截电、截通讯的恶劣环境下与发展商周旋。法律界提醒,重庆“钉子户”的成功绝不会是同类个案的案例。
香港人蔡珠祥,是深圳罗湖区蔡屋围村的原居民,九年前斥资筑建两幢六层高的物业,其中一幢与妻儿等一家五口居住,馀下的则出租。三年前,发展商京基集团与蔡屋围村股份公司达成协议,发展商可征土地约4.7万平方米,涉及逾一百三十幢楼房。
蔡先生谓,发展商去年九月十五日便开始进行清拆工程,现时只拆剩3幢共7户的楼房,他们坚拒迁出因为发展商当时只肯给予当时市价的一半数目作为赔偿,即每平米只得六千五百元人民币。不料,当他们拒绝方案后,截水、截电、截通讯设施等现象陆续出现。蔡珠祥更谓,他家的玻璃被建筑工人恶意打破,楼的四周环境卫生状况更异常恶劣,不时发现污秽物。
他曾就此事向派出所、市政府、国土局等投诉,但均告无效。目下,蔡珠祥因早前拒予接受赔偿方案,被一所物业估值公司评估每平方米的价值只得三千元。蔡珠祥为此更感气愤,坚持留守家园到最后一刻,更在幢房顶上挂上一则写有“侵权犯法,维权无罪”的横额。
蔡珠祥说,已接触律师跟进是案,周四会就估价公司作出的评估向市政府提出行政覆议,倘不能成功,就一定会诉诸公堂。
不过,另一名“钉子户”的杨姓业主就未能如蔡珠祥般拥有足够的资金委聘律师办理是案,他亦同样被发展商作出多种的恶意对代。
二人都认为重庆市“最牛钉子户”的“成功”令他们感到振奋,相信可以跟发展商力争到底,成功争取以现时每平方米一万八千元计算赔偿,或是可要求政府在另一处地方批予他们一幅永久有使用权的土地安居。
我们曾就此是致电发展商、股份公司及国土局,但是一直无人接听,而市政府市长专线的接待员更指未有是案的投诉纪录。
广州博浩律师事务所吴非比律师提醒,重庆市“最牛钉子户”是一宗业主与发展商协商成功的个案,并不是法院的判决,再者,中国的法制并不是普通法制,故重庆市的个案对往后的个案毫无援引作用。她谓,拆迁问题一直存在,跟现时建设部自行订定的拆迁管理条例有关,因为市政府可未向居民征回土地使用权,便先行将土地交予发展商批准清拆发展。
吴律师指,要彻底解决现有拆迁的问题,便一定需要重新修订有关规管,并且把土地的使用价值也计算在内,方能定出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刘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