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自由作家楊天水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本月中將以閉門形式開庭審理,家人亦不能旁聽。另外,被控“涉嫌敲詐勒索罪”的《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陽小青,將於本月10日上庭。
楊天水的辯護律師李建強對本台粵語組表示,他在上周六前往鎮江,從法院取得起訴書及有關的材料,之後會見了楊天水,磋商案情與辯護方式,並與檢查官交換了意見,瞭解檢查官起訴的具體證據、觀點、態度等。
李建強說,此案被省公安廳列為機密案件,因此不會公開審理,任何人包括家人在內均不能到法庭旁聽。
李建強透露,起訴書中指控楊天水的主要內容有四部份,包括楊天水書寫了很多反對、批評共產黨及政府的文章;參加了網路選舉的中國天鵝絨行動(在網路上通過自由民主的選舉,產生合法的政府);組織中國民主黨分部及接受兩筆海外資金。李建強強調,由於案件涉及機密,具體案情,包括所涉及到很多海內外的當事人,都不便公開。
李建強說,他在上周六會見楊天水時,他的心情平靜,並堅稱自己是無罪的,當局的指控並不符合事實。楊天水同時委託與李建強同行的助手蘭芳律師,與李建強共同為他作無罪辯護。
李建強表示,他將於5月14日出發前往鎮江,開庭前,會先把辯護詞給楊天水過目,徵得他的同意。
45歲的楊天水本名楊同彥,1982年畢業於北京師大歷史系。1990年被當局以“反革命罪”判刑10年,2000年刑滿獲釋後繼續致力於推動中國民主化進程。楊天水於2005年12月23日被江蘇鎮江警方監視居住,於今年1月22日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轉為逮捕。
另外,被控“涉嫌敲詐勒索罪”的《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陽小青的辯護律師張星水表示,他在上周日才接到法院的通知,案件將於下周三,在湖南隆回縣人民法院開審。張星水說,由於時間倉促,他已書面要求法院把案件延後一周,他認為,一般而言,法院都會盡量配合辯方的要求,但如果是有其他的政治原因,那就很難說。
36歲的陽小青曾發表多篇有關隆回縣官員腐敗黑幕的報導,他在今年1月22日被隆回縣公安當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拘留。(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