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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和縣最近推出有關教育的新措施,規定未取得初中畢業證者將不獲發勞務證、結婚證、駕駛證等。當地教育部門稱新規定目的是要嚴控輟學,但有家長批評此舉侵犯人權﹔亦有輿論擔心新措施會成為學校斂財的工具。
據《東南快報》報導,平和縣政府於兩個星期前發出通知書,規定輟學的適齡兒童及少年必須到職業學校接受技術培訓,以完成9年義務教育的責任。凡未取得初中畢業證書的青少年,將不會獲發勞務證、結婚證、駕駛證等。
該報近日收到平和縣的黃女士的投訴,指她的兒子原在平和二中讀初三,因不愛讀書,春節後的新學期就輟學,前往廣東打工。約10天前,她收到學校發來的通知書,及兒子班主任打來的電話,指如果不交650元,她兒子就拿不了畢業證,以後還辦不了結婚證、駕駛證等,黃女士認為這明顯是在威脅家長拿錢買畢業證。
平和二中的曾老師在接受本台粵語組查詢時表示,650元是要將學生轉送往職業學校就讀所需的費用,並非發證書的費用。曾老師又說,校方是直接把錢交給職校,由職校開發票給學生。
平和縣教育局的賴先生表示,由於縣內初中生輟學的情況近年有上升的趨勢,為了遏止這種趨勢,因而實行有關的新措施。他承認新規定有不完善及不清晰之處,有待改善。
但有輿論擔心新措施會成為學校斂財的工具,賴先生表示,他們會嚴密監控,一旦發現必定會嚴肅處理。他又說,新措施普遍受家長歡迎。
不過,有家長就批評新措施侵犯人權。他認為,要遏止輟學的風氣,應從改善學校的教學質素,及鼓勵家長與子女多溝通等途徑著手。亦有網友形容有關的規定為荒唐。(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