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清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經營性資產
2005.08.09
《人民日報》報道﹐廣東省率先在中國採取措施﹐禁止黨政機關同它的事業單位經營牟利活動。自去年中實施這一政策以來﹐廣東已進入資產處置和規範管理階段。
據廣東省清理辦公室統計顯示﹐廣東八十七家省直屬單位佔用房產面積三百八十萬多萬平方公尺﹐其中包括辦公用房、招待所等﹐另外還經營房地產逾六十八萬平方公尺。
報導指出﹐廣東省委及省政府要求﹐各單位經省清理辦核實過的房地產﹐必須保持原有狀態﹐未經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轉移、轉讓、出售或變更用途﹐否則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報導認為﹐廣東省清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經營性資產﹐希望從制度和源頭上杜絕私設“小金庫”和濫發錢物﹐堵塞滋生腐敗的漏洞﹐保障國有資產不會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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