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


2005.08.09

《人民日报》报道﹐广东省率先在中国采取措施﹐禁止党政机关同它的事业单位经营牟利活动。自去年中实施这一政策以来﹐广东已进入资产处置和规范管理阶段。

据广东省清理办公室统计显示﹐广东八十七家省直属单位占用房产面积三百八十万多万平方公尺﹐其中包括办公用房、招待所等﹐另外还经营房地产逾六十八万平方公尺。

报导指出﹐广东省委及省政府要求﹐各单位经省清理办核实过的房地产﹐必须保持原有状态﹐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转让、出售或变更用途﹐否则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报导认为﹐广东省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希望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设“小金库”和滥发钱物﹐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保障国有资产不会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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