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名中國官員挾款外逃卷走資金500億美元


200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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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原中國工商銀行總行行長張肖接受中國媒體訪問時指出﹐目前中國的銀行系統無法追蹤和記錄大筆資金的流向﹐銀行對現金的使用﹐特別是大額現金的提取和使用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為許多犯罪分子洗錢提供了空間。

同時,中國的幾大銀行由於分支機構眾多﹐本身結構在內部監管方面就存在困難﹐再加上銀行系統的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導致銀行內部的蛀蟲。往往與貪官相勾結一起﹐為貪官等犯罪分子提供方便之門﹐利用國營銀行系統把贓款分批多種形式轉移至國外。

張肖表示,要通過立法或加強監督﹐企圖外逃的貪官就很難轉移資金了。

據中國媒體報導﹐國家外匯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監察部、司法部等五個部門﹐最近聯合發布通知﹐對公職人員及其親屬向外轉移財產實行聯合監管。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的資產轉移申請﹐將進行嚴格審查﹐中紀委部署建立黨政領導幹部﹐和國企廠長經理直系親屬出國留學﹐定居報備制度試點﹐也為防止違法犯罪人員對外轉移資產上了一道鎖。

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時針對地下錢莊展開了專項打擊行動﹐切斷貪官向境外轉移贓款的灰色通道。從2004年4月至12月﹐各地共打掉155個地下錢莊和非法買賣外匯交易窩點涉案金額高達125億元。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尚宇認為﹐檢察機關也應在職務犯罪案件的線索管理、初查、偵查等環節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因洩密導致犯罪嫌疑人被驚動外逃。檢察機關還應進一步做好境內追逃、追贓工作﹐盡最大可能將嫌疑犯和涉案款物控制在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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