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1名参与抗议医疗事故的人被判刑


2007.08.14

四川省广安市法院近日以“寻衅滋事罪”﹐对去年在一宗医疗事故中参加抗议的十一名示威人士判刑半年至两年半不等。有维权人士认为,当局通过判刑以儆效尤﹐实际上可能会更加深民愤。

广安市广安区法院于上周三对案件作出一审裁决,法院认为,11名被告在有关的医患纠纷中,为显示个人威风,寻求精神刺激,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听信谣言,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的管治,对社会造成极恶劣的影响,亦导致国家重大的财产损失,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11月,广安市郊一名3岁男童误服农药,家人把他送到当地医院抢救。但院方因家属无法先缴付医药费而拒绝为男童洗胃,其后男童死亡。男童父母在医院门口摆放花圈抗议,吸引逾千名不满该医院多次医疗事故及乱收费的市民的声援。他们冲入医院,并砸毁了医院的一些仪器及门窗。当局出动三百多名公安武警到场,引发警民冲突,期间示威者亦砸毁了一些警车。警方在控制局面后将40多名示威者刑事拘留。

有广安市居民表示,虽然理解示威人士是出于同情医疗事故死者的家属,但就认为判刑合理。他说﹕应该是犯了法的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情的可以向政府求助,为甚么要闹事。

不过,关注医疗事故的中国维权人士吴伟认为,通过判刑以儆效尤未必奏效,反而会更加深民愤。他说﹕实际上是无效果,只会越来越激起老百性的愤怒。该宗医疗事故反映一般人感同身受,法律不外乎人情,不应用作为打压民众的手段。我们都知都法律现时对当局而言,已成为打压民众的手段。

吴伟又指出,近年中国医疗事故频生,关键在于医疗制度改革导致院方向钱看,漠视病人的需要。他说﹕现时在中国有三座大山,就是房,医疗,吃,尤其是医疗方面,现时的社会保障远追不上。近年的医疗改革导致医院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非按医生应有的使命去建设。吴伟认为当局应针对目前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才是减少民怨的根本方法。(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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