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致信人大呼吁废除劳改制度


2007.10.19

国际特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开信,指劳教制度违背奥运精神,呼吁中国结束劳教制度,受过劳教之苦的访民表示,劳教生活生不如死,促请中国尽快废除,熟悉大陆法制的学者指,现时劳教制度仍被大陆官员滥用。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周四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公开信,指中国为了在零八奥运会前清理城市,不经审判就延长犯人的拘押时间,做法令外界质疑中国官员是否会覆行在奥运前改善人权记录的承诺。公开信又指,中国的劳教体制,拘押著成千上万的人民,很多设施条件落后,当中很多被捕者,祇是被警方认为是轻微违法,但不足以构成刑事法律惩罚的犯人,国际特赦批评这种虐待性的措施违返奥运精神,呼吁中国尽快结束劳教制度。

国际特赦又指,北京警方在零八年奥运前,竟增加使用劳教手段,对大批公民进行劳教和强迫戒毒。本月人大常务委员会将会讨论一项新的法律来代替劳教法,而有关建议已被当局搁置了两年,国际特赦促请人大常委会在奥运举行前,完成草拟有关新法,并确保新法律可让公民享有公平审判的权利。

因到北京上访被劳教一年零九个月的上海拆迁户陈恩娟表示,她四年前到北京上访,被上海驻京办人员强行遣返后,被公安以指控她扰乱社会秩序,被判入劳教所,陈恩娟忆述在劳教期间,每日被迫长时间劳动,若果不听劳教所人员话,会被关入囚室,无东西食,更被劳教所内的囚犯殴打,生不如死。她说:劳教所内人员全无人性,亦没有人权可言,若你不服从,他们就会体罚你,要不走到操场上罚跑,要不是将你关入牢房,黑漆漆的,不理你死活。

熟悉大陆法制的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高级研究计划员王友金指,劳教制度是中国法律独有的特式之一,在刑事法制未完备时,劳教制度大派用场,主要是针对当年的反革命份子,或贪污的问题,法律予公安机关因应需要,对犯人作出处罚,而无需通过法院,王友金指,大陆现时内部已有意见,要求检讨有关法制,甚至废弃,但可惜祇闻楼梯响,中央根本未有任何明确指示或进一步规范,令致地方官员继续滥用劳教制度。

他说:地方法院没有严格执行,而中央亦对劳改法没有规范,所以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带,即使有意见将制度弃用,执法机构人员仍将犯人送往劳教所,情况时有发生。

王友金又说,当局的劳教制度,完全缺乏透明度,所以要监察有关制度的执行十分困难。

多年来中国劳教制度被受批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较早前回应指,中国劳教制度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批准,颁发有关法律实施的,对预防和减少犯罪,以及维护社会治安起重要作用。

据中国官方公布的数字,目前中国大约有廿万人在劳改营接受“强制劳动改造”﹐但据一些人权组织估计,中国的劳改人数可能在二百万左右。此外,还有不须经过法院审判而直接由公安局批准的劳教制度。这些人在劳教营中,充当极其廉价的劳动力,进行商品生产。这些劳改产品也进入了国际商品交易市场。(冯日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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