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即將出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2006.11.28
中國衛生部官員稱,大陸即將出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有海外團體要求進入中國獨立調查活體摘取器官移植的指控。
大陸官《光明日報》周一報導﹐中國衛生部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衛生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汪建榮透露﹐由衛生部起草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目前已交國務院有關部門修改和完善﹐可望在近期內頒佈。
報導稱﹐長期以來中國對包括人體器官移植在內的特殊醫療技術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准入制度。因此中國的器官移植具有自發性的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呈現出無序發展的狀態。目前許多醫療機構把關注的焦點放在開展器官移植的數量上﹐卻忽視了對移植效果的評估。
居住在華盛頓一直關注中國器官移植問題的時事評論員賀賓對本臺粵語組表示﹐新出臺的條例﹐沒有講明對器官來源如何規範。
據比利時《最新消息報》報導﹐比利時一名自由黨參議員克爾斯凡因為對中國大陸不尋常擁有大量器官移植的情形抱有懷疑﹐因此假扮買家﹐在中國醫療網站上刊登的表格上填寫資料﹐不久就獲得回應﹐表示只要能出5萬歐元﹐即可在數周內安排器官移植,並且保證﹐中國有許多捐出器官的人﹐且都是20多歲被判刑的年輕人。克爾斯凡認為﹐他有理由相信中國大陸的法官與監獄主管也與器官移植的事情有關﹐並認為捐助器官的人是在違反他們的意願下被取出器官。
報道又透露﹐本月中﹐在廣州召開的一次衛生部人體器官移植會議上﹐與會醫務人員曾發表一份公開聲明﹐呼籲中國醫務工作人員嚴格遵守醫學準則和倫理原則開展人體器官工作。堅決抵制各種形式的人體器官買賣活動。但同時在華沙舉行的一個亞洲人權會議上﹐加拿大前外交部長大衛喬高稱﹐他在調查中國器官案件的時候發現﹐很多器官來源沒有經過任何司法程序和審判﹐其中很多來源是法輪功學員。之前﹐喬高曾與另一名加拿大人權律師出臺一份調查報告﹐指過去幾年中﹐有大量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活體摘取用于器官移植。
賀賓表示﹐中國經常出臺法律法規﹐關鍵是如何讓國際社會監督執行。同時﹐對於之前的活摘指控﹐政府也應該有一個明確的交代。
另外﹐澳大利亞國家民事委員會主席韋斯特摩日前表示﹐他們上週已經向中國駐墨爾本領事館申請去中國調查有關活體摘取器官的指控。他表示﹐考慮到澳洲正在與中國進行自由貿易談判﹐中國將舉辦奧運會等情況﹐調查團提出了去中國進行不受限制的調查﹐他說﹐中國政府應該回答這個問題。(李靜文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