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即将出台《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2006.11.28

中国卫生部官员称,大陆即将出台《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海外团体要求进入中国独立调查活体摘取器官移植的指控。

大陆官《光明日报》周一报导﹐中国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汪建荣透露﹐由卫生部起草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目前已交国务院有关部门修改和完善﹐可望在近期内颁布。

报导称﹐长期以来中国对包括人体器官移植在内的特殊医疗技术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准入制度。因此中国的器官移植具有自发性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无序发展的状态。目前许多医疗机构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开展器官移植的数量上﹐却忽视了对移植效果的评估。

居住在华盛顿一直关注中国器官移植问题的时事评论员贺宾对本台粤语组表示﹐新出台的条例﹐没有讲明对器官来源如何规范。

据比利时《最新消息报》报导﹐比利时一名自由党参议员克尔斯凡因为对中国大陆不寻常拥有大量器官移植的情形抱有怀疑﹐因此假扮买家﹐在中国医疗网站上刊登的表格上填写资料﹐不久就获得回应﹐表示只要能出5万欧元﹐即可在数周内安排器官移植,并且保证﹐中国有许多捐出器官的人﹐且都是20多岁被判刑的年轻人。克尔斯凡认为﹐他有理由相信中国大陆的法官与监狱主管也与器官移植的事情有关﹐并认为捐助器官的人是在违反他们的意愿下被取出器官。

报道又透露﹐本月中﹐在广州召开的一次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会议上﹐与会医务人员曾发表一份公开声明﹐呼吁中国医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医学准则和伦理原则开展人体器官工作。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人体器官买卖活动。但同时在华沙举行的一个亚洲人权会议上﹐加拿大前外交部长大卫乔高称﹐他在调查中国器官案件的时候发现﹐很多器官来源没有经过任何司法程序和审判﹐其中很多来源是法轮功学员。之前﹐乔高曾与另一名加拿大人权律师出台一份调查报告﹐指过去几年中﹐有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被活体摘取用于器官移植。

贺宾表示﹐中国经常出台法律法规﹐关键是如何让国际社会监督执行。同时﹐对于之前的活摘指控﹐政府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交代。

另外﹐澳大利亚国家民事委员会主席韦斯特摩日前表示﹐他们上周已经向中国驻墨尔本领事馆申请去中国调查有关活体摘取器官的指控。他表示﹐考虑到澳洲正在与中国进行自由贸易谈判﹐中国将举办奥运会等情况﹐调查团提出了去中国进行不受限制的调查﹐他说﹐中国政府应该回答这个问题。(李静文报导)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