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网主黄琦一个月内两度被业主迫迁


2006.06.01

天网网主黄琦接受本台粤语组记者访问时表示,在上月八日,他被旧居的业主以收回物业自用为理由迫迁,之后在朋友协助下,找到现有的单位,同时作为居所,以及接见求助访民的办事处。他与现有单位的业主,签了两年的租约。

在周四早上,业主突然通知黄琦,同样以收回物业自用为理由,要他在十天内搬出,并表示愿意依据合约作出违约赔偿。黄琦认为,业主是在公安部门压力下,向他进行迫迁,上一次他被迫迁时,业主同样以自用为理由收回物业,但稍后随即将物业放租。他指这种事,在他2000年被捕入狱前经常发生。

黄琦指,公安的做法下三滥,而且对天网的运作造成很大的不便,因为天网很依赖宽频网络与外界进行联络。而每一次搬家,他都要重新申请安装宽频线路,除了要花费数百元重新安装网络,亦耽误了天网的正常运作。他说﹕我家的宽带上网,要付了几百元的,搬到一个新地方,又要重新申请,又要耽误数天,很多时候,除了冤民亲自上门,我们亦很需要网络与各方朋友联系,这滋扰很不必要。如果公安认为我们违法,请按法律做事,如果没有,就不要搞这种下三滥的骚扰。

而本台记者,曾经致电公安部门、前业主和现有业主查询,都拒绝作出回应,他们都是听到是记者来电,都采取同一态度,就是随即收线。

黄琦由1998年开始开办天网网站,以维权和寻人为主要业务。在2000年六四前夕,他被公安以“煽动颠覆罪”逮捕,在2003年被判监五年。在去年六月三日获释,他将旧网站资料重整后,在上月重开天网,并报导中国首宗六四死难者获赔偿案例。而现时天网的伺服器,在上月重开后,就搬到海外。(李建军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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