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驳回中国慰安妇对日本政府的诉讼


2004.12.15

四名中国慰安妇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东京高等法院周三对这一宗上诉作出裁决﹐审判长开庭不到一分钟﹐便宣布驳回四名中国慰安妇长达九年的、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和赔偿的诉讼。法院判决书虽然承认侵华日军士兵对中国慰安妇进行性迫害的事实﹐但却又以追诉时效已过为由﹐裁定日本政府无需向受害人赔偿和道歉。

协助中国慰安妇打官司的日本律师表示﹐判决书认定中国慰安妇遭受性迫害等事实﹐却认为现任日本政府不需负责任而且追诉时效已过﹐导致请求权失效等为由﹐驳回有关诉讼请求﹐这是不公正的判决。判决书中丝毫看不到日本政府有想解决问题的诚意。

多年来一直为中国慰安妇打官司的中国律师康健表示﹐这是一个野蛮的判决﹐对日本来说也是一次耻辱的判决。他说﹐日本政府和日本法院如此践踏法律、无视人性﹐是不可能得到受害国人民的信任和原谅﹐这种行为对日本国民来说也是不负责任的。为了真理和正义﹐他们将继续和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一起努力去打赢这场官司。

作为四名中国原告的代表﹐专程从中国赶来的刘面换哭诉说﹐对这一不公正的判决﹐她感到极大愤怒和不能容忍。她又表示﹐她曾经受到日军的性迫害﹐遭到侵华日军士兵的毒打﹐令她一辈子都不能工作。日本政府为什么不承肯认罪行和赔偿﹐她表示会将官司一直打下去。

山西省盂县的李秀梅、刘面换、周喜香和陈林桃等四名中国慰安妇﹐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了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2001年五月﹐东京地方法院在判决中不仅不承认事实﹐而且驳回了她们的要求﹐她们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结果高等法院在周三也驳回她们的上诉。

据报导指出﹐日本军队在二次大战期间曾将东南亚各国大约20万名妇女强迫充当作日军慰安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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